对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者将采取约束措施

2013年10月15日12:18  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赵超 隋笑飞)据了解,2014年度中央机关招录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坚持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微博],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应招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安排10%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是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不断深化分级分类考试,对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如银监会、证监会)和非通用语职位的招录,继续探索实行“2+X”模式,即除进行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外,报考人员还需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指导和支持招录人数较多的直属机构结合本系统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录用考试安全管理。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力度,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非法培训机构;积极倡导诚信报考,践行诚信承诺,对公示或备案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采取一定约束措施,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建立健全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认真落实《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切实防治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本次录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有关部门提醒广大报考者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华春雨 赵超)据介绍,主管机关在考试信息管理、试卷管理、考试实施管理和阅卷管理等多个方面对考务工作进行了严格规定和细化,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各地考务部门在考场内配备了监考老师,设置了身份证识别仪、手机信号屏蔽仪、视频监控设备等。考场外有督考员、巡考员,以及公安民警、无线电信号管理人员等。阅卷期间,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将启动雷同卷甄别鉴定系统。

  考试违纪严重者终身不得再考

  在福建省2013年度录用公务员考试中,有22名报考者因违纪受到处理。其中2人因替考、1人因串通或组织作弊,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依规定,考试违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如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替考等,给予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抄袭或协助抄袭,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较轻的,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等,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者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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