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遏制官员任内的“最后狂欢”

2014年07月28日17:20  《廉政瞭望》     收藏本文     

  记者梳理发现,官员“离别腐败”,按表现形式可分为“突击办事”、关照商人与亲友、退休前后扶植代理人捞钱等,且具有突击性、隐蔽性两个特征。

  如何遏制官员任内的“最后狂欢”

  文_本刊记者 李天锐

  在湖南株洲县,曾出了一个大名鼎鼎的“卖官书记”龙国华。得到这个名头,与他离别时的作为有关,先来听听他怎么说的吧。

  “2006年下半年,组织已非正式告知我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12月中旬,我分两次提拔干部118名。更严重的是,新任书记到任前一天,我还主持常委会研究了县委办等党群部门40余名干部的晋升。”

  龙国华的结局不意外,是因受贿罪被判无期。不过由此可见,官员“离别时刻”并不只是不舍和感恩。因时段敏感,监督乏力,也易成为“腐败高发期”。新形势下,官员在“离别时刻”如何拒腐,也成为了值得探讨的话题。

  “突击办事是人之常情”?

  廉政瞭望记者梳理发现,官员“离别腐败”,按表现形式可分为“突击办事”、关照商人与亲友、退休前后扶植代理人捞钱等,且具有突击性、隐蔽性两个突出特征。

  首先,“离别期”相对较短,决定了搞腐败的突击性;隐蔽性则是因为,一方面,准退休官员利用影响力受贿本身比较隐蔽,另一方面,原领导离职,伴随着继任者的到任等,可能出现人心浮动、监督乏力,再加上部分新官不理旧事,造成了部分官员的“离别腐败”不易察觉,多是被媒体曝出。

  今年6月,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赵智勇涉嫌违纪被免职后,就被媒体曝出,他2006年离开九江前1个月,曾突击提拔了一批女干部,有的学校老师直接被提拔为区团委副书记。不少属于破格提拔。

  2014年2月,一条消息占据了各大网站头条:中央纪委通报:武汉市委宣传部原部长离任前违规突击提拔19名干部,经核实,3名领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事干部均被降为原职。该问题还被作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反面典型。

  突击提拔干部,是官员交接期较为常见的腐败。有专家称,这有可能是离职前想拉拢下属,或想借提拔再捞一把,也可能是组织谈话前,该一把手已做了某种不合法的承诺,只好冒风险提拔,有的甚至连“组织考察”、“纪委鉴定”等程序都没走完,就直接上常委会讨论。

  除了突击提拔,还有突击花钱、突击审批……2013年4月,陕西南郑县国土局原局长张汉洲调走前,突击发钱至少30万元;2012年5月,江苏兴化市张郭镇党委书记调到市发改委前,则给他的亲戚朋友等8人批地。该镇镇长甚至说,离任前突击办一些事是人之常情。

  与平调、升职者相比,退休官员的“离别腐败”同样严重,且时间跨度可能更长。

  今年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法治蓝皮书》指出,当前中国腐败案件“59岁现象”显著。根据中央纪委公布的情况,2013年被查处的公职人员中,51~60岁的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53.7%。

  例如不久前受审的安徽省国土厅原巡视员杨先静,过去尽管他对腐败路数“门儿清”,但基本不涉足。临到退休,他开始考虑起“后路”问题。那段时间里,杨利用自己在国土系统多年,不少现任处长“买账”的便利,开启了疯狂索贿受贿模式,最终锒铛入狱。

  传言“接班”也送钱

  一个巴掌拍不响。在干部交接期,有的行贿者也没闲着,他们甚至发展到了“神机妙算”的地步。

  2012年5月,原甘肃华亭县委书记任增禄落马,牵出了129名官员曾向其行贿,多人选择春节行贿的事实。任增禄在华亭度过的5个春节中,最后一年2011年春节受贿达到95起,为历年峰值。有分析称,有人已料到领导已任职5年,将离开华亭,想在任增禄调走前,“最后再搏一把”。

  有时,行贿者在干部交接期“下手”,选择的对象并非离别官员。

  几年前,南京市市政排水管理处老处长退休,新处长还没选定。业务突出、组织重点培养的时任副处长谭沭兵,被很多人认为是接班人,多名工程队老板也“嗅”到了这一点,争相对其孝敬。办案人员透露,“谭受贿的130万元里,有80余万元是传言其要当接班人期间收的。”

  尽管直到落马,谭沭兵也没能扶正,但他还是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最终获刑10年半。

  还有隐藏更深的行贿者,他们甚至会制造自己的“交接时刻”。有专家认为,这种情况的恶劣程度甚于前面几类。

  “我将怀着一种感恩的心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当好公仆,以民为本。”

  2007年4月,时任深圳市龙岗区区长余伟良告别区政府旧同事,正式被任命为区委书记。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出了上面这番话。然而,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他的高升,系从时任市长许宗衡处买官而来。2004年至2009年,余伟良先后6次送给许宗衡117万元,足见其“感恩的心”。许宗衡落马后,余伟良也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有时,拥有“离别”机会,是少数官员绞尽脑汁的结果。甚至呈现出官商合谋的趋势。

  《中国经营报》曾报道,2012年1月,山西吕梁市长职务空缺,该职成为部分人活动目标。时任吕梁市委副书记的丁雪峰向多名老板筹资运作该职,据称周滨曾为其运作。丁入主吕梁市政府后,他所筹集的款项,也在参与运作的相关人之间进行了分配。

  以“经常性监督”遏制离别腐败

  看来,遏制“离别腐败”的确刻不容缓。当记者就此采访多名反腐专家,寻求良策时,大多数人的回答是,还原制度的刚性。

  “尽管离别腐败有隐蔽性特征,但遏制它的一个便利之处是,此时领导即将离开权力中心,掌控力下降。”成都市委党校教授刘益飞说。他同时表示,目前,现有规定已较为完善,当务之急是加强监督,加大惩罚力度,防止制度出现“稻草人”效应。

  多年来,中央对杜绝“离别腐败”非常重视。拿最具代表性的突击提拔来说,早在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有规定。2014新版《条例》更指出,领导干部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四川、浙江、江西等地,也较早出台了类似规定。如浙江规定,市县委书记不得在已明确本人离任时动议调整干部。四川县委书记离任前,须由上级组织部门对其履行干部选任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内容包括离任前有无突击提拔干部情况。

  有专家认为,在如今明确组织部考察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违者将受重罚的前提下,一把手在用人方面将受到更有力的监督。

  一些专家还对治理“离别腐败”提出了可操作性强的方法。中国人民大学[微博]反腐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告诉廉政瞭望记者,如今,制度精细化渐成优势,可根据离别腐败的特征,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举措。

  “为防止一些官员利用离别期受贿等,能否将离任审计提前,确定该干部拟升职、离职时,来自异地的审计人员就进驻该单位开展工作与监督,与干部公示同时进行。审计合格后,很快上任或离任。这样不仅能遏制‘离别腐败’,还可能发现新的问题线索。”有专家称。

  同时,重要岗位一把手离别,专项巡视也可以试点使用。相比离任审计,巡视的主题更突出,即有没有违纪线索;方式更灵活,可“下沉一级”,机关干部反映问题会更无顾忌,收获可能更多。此外,还可加上“有问题没发现,将倒查责任”等条款。

  “巡视、审计等、更多的是事后监督,且要耗费一定成本。”北京大学[微博]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白智立告诉廉政瞭望记者,更重要的是,建立起经常性监督体系和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让权力监督在组织中,或与外部系统之间经常性发生。“因为不受监督的权力,才是离别腐败的根源。”白智立说。(本组报道部分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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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官员离任人事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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