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冲刺:突破总论

2014年09月17日13:44  新浪教育     收藏本文     

  政法干警考试备考现已经进入冲刺阶段,想要取得高分方法是关键。根据历年考试真题来看,民法考试的主要范围包括总论、物权、债权、婚姻家庭继承、民事责任,因此各章节都要详细备考。总论是学习每个章节的理论前提,如何将总论部分的分值拿下,关键要掌握每一小节可能出现的题型。在总结对比历年考试真题的基础上,中公教育[微博]专家在此为考生指点迷津,以期减轻考生的压力。总论分七章,现在介绍一下每一章节的备考方向。

  第一章、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备考主观题;

  民法的渊源备考客观题;

  民法的适用范围备考客观题;

  民法的基本原则备考主观题;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述备考主观题;

  民事权利分类、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备考客观题;

  第三章、自然人

  自然人概述备考客观题;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备考主观题;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备考客观题;

  宣告失踪备考客观题;

  宣告死亡备考主观题;

  监护备考客观题;

  法人的概述备考主观题;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法人民事行为能力备考主观题;

  法人分类及变更、终止与清算备考客观题;

  第四章、合伙

  普通合伙及有限合伙的概念与特征、设立条件备考主观题;

  合伙中其他知识备考客观题;

  第五章、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备考主观题;

  民事行为的分类与形式备考客观题;

  民事行为成立要件、生效要件备考主观题;

  民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备考客观题;

  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重点备考主观题;

  第六章、代理

  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区别滥用代理权、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备考客观题;

  表见代理备考主观题;

  第七章、诉讼时效和期限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备考主观题;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诉讼时效的种类备考客观题;

  以上是中公教育专家针对民法总论部分如何备考给出的大概方向,考生们此时再抓紧时间将其内容梳理一遍,一定可以取得民法高分!

  本文由中公教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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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文章关键词: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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