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使用天津市网上报名确认系统。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您目前进入的是天津市考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微博]笔试网上报名确认系统。
二、使用网上报名确认系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了网上报名,并通过了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考试地点为天津市;
(3)将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蓝底证件照),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K以内);
(4)开通报名缴费系统支持的银行卡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在银行卡内存入足够金额(考务费每科45元);
注: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请于11月2日至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证、他人照片进行确认,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在报名确认时不能再以任何方式修改报名信息。
五、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日9:00—7日16:00,考生请在网上报名确认结束前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系统以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作为登录的依据,报考人员请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报名序号,否则他人误用造成的后果,本网站及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网上报名确认的基本操作程序:
第一步,考生仔细阅读本须知后,点击"已完全了解",后填写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
第二步,考生承诺:本人已经周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第三步,确认本人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
第四步,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确认支付成功,网上确认结束。
八、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11月24日 10:00—29日12:00期间登录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需报销的考生请于 11月24日 —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凭打印出的准考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大厅领取发票。
九、如果您在网上报名确认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打咨询电话:022-12333。
网上报名确认成功后,操作状态显示如下:
特别提醒:当考生上传照片后,操作状态显示为“已上传照片,但未审核”,考生应随时上网查看本人报名确认操作状态,若显示“照片不合格”时,考生应重新上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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