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生态环境损害领导追责

2015年09月14日16:06  中公教育     收藏本文     

  练习题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这是继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印发后,最新出台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配套政策文件,体现了党和政府建设生态文明高度负责的勇气和决心,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实质问责阶段。

  此次改革的标靶,就是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担责,落实权责一致原则,实现追责对象的全覆盖。责任清晰,解决就会顺畅。《办法》明确规定了对于生态环境损害实行“党政同责”,并详细规定了25种追责情形。既要求“后果追责”,又要求“行为追责”,既强调“党政同责”,又强调“终身追责”,必会对各级党委领导的环境决策行为产生深远影响。

  对于生态环境损害领导追责,你怎么看?请简单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长期以来,由于环保工作涉及规划、处罚、宣传、能源等各种问题,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实中环保部门往往陷于“有责无权”“有嘴没牙”的尴尬。没有各级党政领导的真重视,尤其是“一把手”真担责,很难取得有效进展。再加上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和部分党政干部对环境问题认识不足,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领导追责,可谓非常有必要。

  【指出当前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生态环境损害领导追责的背景,提出这项政策出台的必要性。】

  生态追责,一方面可以促使领导干部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彻底打消部分领导官员的侥幸心理。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任期满了或者调离了就不必为环境恶化埋单,从而在位时大肆开发、不管不顾。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特别是建立终身追究制,将有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并转化为行动。

  另一方面也可以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重点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指标的权重,切实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的错误政绩观,绝不以环境的毁坏换得GDP的快速增长,而是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分析意义,指出领导干部环境终身追责在实际工作和制度建设两方面的意义,进一步肯定国家出台政策的合理性。】

  要高举“生态终身问责”的利剑,让制度真正发威。对打着“上级批准”、“集体决策”的幌子,弄虚作假,逃避追责的现象,要应尽快健全相关审核机制和程序,比如官员离任时的自然资源审核和破坏环境终身问责具体实施办法等,避免钻制度空子。除此之外,对干部的“终身追责”,要实时公开相关考核结果、畅通公众监督渠道,使得对干部行为的监管不留死角。

  【提出对策措施,指出生态环境损害终身问责的落实问题和监管措施。这是针对一项政策出台,两种比较常规也比较讨巧的提对策方式。】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地方主政者的基本责任。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当前,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要在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之间找到平衡,不仅需要一个认识的过程,也需要一个转型的过程。全党、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持久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一定能完成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任务,给子孙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总结提升,从主政者责任、当前现实等方面,从生态文明的高度,展望未来,坚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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