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考申论热点:电商大战

2015年11月23日 14:59 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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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2015年“双十一”还没正式到来,天猫与京东的“猫狗大战”却已经愈演愈烈,双方大打嘴仗。11月3日,京东宣布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微博)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对此,天猫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京东的实名举报是“鸡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京东方面不甘示弱,再次进行了回应。

  [深度解析]

  [综合分析]

  随着我国市场化、信息化和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方式逐步发生深刻变化,人均收入得以不断增长,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消费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传统商业模式已无法满足现代人们的需求。同时,在新时期下,我国为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保障经济的持续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和培养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划也在不断推进。在此背景下,新兴行业电子商务领域因其新颖、便民的商业模式在新时期得以迅速发展。

  “互联网+”时代,尤其是互联网商业的迅猛发展,可谓是让人欢喜让人忧,喜的是有力地刺激了物流业的繁荣,创造了空前的消费便利,并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内需。忧的是伴随这一新业态兴起出现的诸多新问题、新矛盾,破解的复杂性、艰巨性也让监管部门面临严峻考验。有市场必有竞争,只有存在竞争,市场主体才有发展的动力。然而,竞争也是一把双刃剑,有正当竞争,就会有不正当竞争。

  [对策措施]

  对此,中公教育(微博)专家认为:

  一要完善竞争法体系。为了优化电子商务环境,使电子商务沿着良性轨道发展,应完善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限制竞争法、反垄断法在内的竞争法体系。同时应注意加强各相关部门法的联系,法律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各个部门缺一不可,加强各部门的联动,共同促进电商产业健康发展。

  二要制定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法律的贯彻执行,必须有一套有效的运作机制相配合,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电商中主体身份的虚拟性、网络技术的复杂性,行为不受时空限制性,使得电子商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管理要比现实世界困难许多。鉴于传统监管机构难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需建立新型监管机构或利用网络新技术改进监管方式,形成一个以专门机构为中心,有民众参与的、覆盖市场经济全部领域的有效的法律监督体系。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2016国考报考指南 国考职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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