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速递】
近日,河南一大学生假期掏鸟窝被判刑10年半的新闻引起了全国舆论的哗然,一开始网友几乎一边倒的为该大学生喊冤,认为量刑过重。相关司法机关和办案人员公布的证据显示,该大学生主观上是知道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涉及非法猎捕、饲养、贩卖国家保护动物,并从中牟利。
【京佳解析】
从情感上讲,作为一名风华正茂的在校大学生,因为掏鸟窝被判刑10年半,人生轨迹也要因此发生巨大改变,大好前程也将会遭到灭顶之灾式的毁灭,想来确实令人扼腕叹息。但是,从法制层面讲,当事人的相关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犯罪事实角度讲,该大学生及其同伙的行为,已经确定构成犯罪事实;从主观上讲,依据公安、检查机关提供的QQ、微信等信息显示,该大学生等人主观上存在故意为之;从量刑角度讲,情节严重的法律认定标准为6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为10只,该大学生等人共掏了16只,量刑是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存在量刑过重之嫌。
鉴于以上分析,一个正常的依法判决,为什么会一时激起千层浪呢?为什么会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呢?客观分析后,不免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大学生”与“判刑10年半”的词语组合,本身就急剧吸引力,做为头顶天之骄子光环、做为肩负国家和民族振兴使命的大学生,能更多地博得一些人的同情。第二,个别媒体的有意误导分不开。在激烈竞争的自媒体时代,一些小编们为了博得更多的“眼球”和“关注度”,有选择性的报道和争议性的标题是会极大的误导公众,特别是一些善良、思想单纯、缺乏一定辨别能力的网民,极易成为误导对象。第三,大众对濒危野生动、植物识别等相关知识的匮乏和普法、守法的日常宣传工作不到位有关。大众之所以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担心在“不知道”的前提下,就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第四,部分人法治情怀和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有关。从国家层面讲,虽然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但在现实中,个别人的法治理念仅仅停留在口头上,遇到违法行为仅仅简单的从人情视角来理解和阐释。
所以,从某种角度讲,“掏鸟窝被判刑”风波给全民上了一堂法治教育示范课,为了避免类似悲剧的不再重演,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工作,普及珍稀动植物知识,提升公众的法治素养。其次,学校做为人才培养基地,一方面要担负起授业解惑的重任,另一方面更要担负起传道重任。再次,要净化网络环境,约束和打击个别媒体人有意误导公众的行为,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