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系统拟招录121名公务员

2016年08月22日 22:33 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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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政法系统近日将面向社会招录121名公务员。报考即定去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并服务一定年限。

  8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工作即将启动。这次招录培养试点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我 区将在8月25日至29日组织报名工作,9月24日开展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工作,9月25日组织教育入学考试;11月底前,完成面试、体检、考察和公 示;12月底前,完成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2017年2月底前入学。《招考公告》《招考简章》《招考职位表》近期将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党建网发布。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

  试 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毕业后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定向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 定向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需服务满5 年,本科满7年,专科满9年,方可交流。

  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在网上报名,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报考信 息提供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获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要保持通讯方式畅 通,及时关注招考网站发布的招考公告和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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