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初到加拿大,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但由于对加拿大情况不熟悉,一般和雇主就待遇和工资问题谈的都不明确,甚至根本就没谈。
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一般大家会找律师,但律师费对新移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当地的律师对此类案子也不感兴趣。当然也可以找当地专为穷人打官司的法律援助顾问,填有关表格,但一般审核资格的过程至少要等半年。
在这种的情况下,新移民可以到各省劳工厅就业中心。不要以为政府不可能来管这种小事。一般与劳工厅官员通了电话之后,对方即要求你带上所有资料面谈。劳工厅官员听了你的陈述后,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些措施,如政府可以帮你向老板追讨薪水。但雇用和被雇用关系在法律上难以证明,所以处理此类事情时有一定难度。
根据官员叙述,雇员碰到雇主不公平对待时,有权向政府方面投诉,政府也会视情况作出处理。劳工厅的官员还会向您讲解在加拿大受雇的一些规定,如事先雇员应向雇主签一份税务申报表;另外老板发给雇员的薪水应是报酬、扣税等各项条目清楚的工资单,而不是老板的私人支票。雇主若停业,应在两周前通知雇员等。这些常识会令您受益匪浅。
新移民应该明白:在加拿大求助是有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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