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韧、若原:
二位好!看了斯韧的信,颇觉有趣。老兄笔峰轻转,美国教育考试中心(ETS)状告新东方盗版的话题便与美中关系的大问题连接。若原对此大概会有更多的话要说。记得他曾为追寻20世纪初排华恶浪中力助华人的那个老美的故事,去加州的一座小城探访。那个故事想必十分曲折有味。
从网上读到的文章和帖子看,有关ETS的讨论也是百花齐放。有些人的观点与斯韧相似,担心这回又是美国鬼子搞的什么歧视的阴谋。不过,我倒是觉得,我们是不是更应该从文化差异的角度来考虑一下这个问题。记得我到美国没几天,就有朋友深有体会地告诫我说,在美国工作、生活,一定要注意这是一个非常“专业化(Professional)”的国家。起初我对此并未介意,但在有了一些亲身经历之后,才晓得朋友所言的确不可忽略。
刚到纽约时,我与一位即将回国的朋友说好,在他走后搬进他的住房。那是一幢高层公寓楼,条件属中等。朋友是在月中离开的,他临走前告诉我,他已交了那个月的房租,我搬进后可从下月开始付房租。房东也表示同意。在纽约找房十分困难,更何况我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能这么顺利地安顿下来,我和太太都很高兴。可谁曾想,搬进公寓的第二天,管楼的经理就打来电话,说我是非法居住。因为按照规定,朋友的房费已交至月底,所以在这半个月里他还是合法的住房者,而我只能是朋友的客人。即使是朋友有亲笔信让我“替他照顾半个月”,但按照规定,客人在主人不在时不得住宿。如要“照顾”,只能白天来,晚上走。接下来的那一整天,我又是找房东,又是找管理公司。可房东也无可奈何,还为我找好了旅馆,说是怕与管理公司搞翻,到了下个月也不让我入住。到了晚上,管理公司那边总算有了“网开一面”的意思。管楼的经理严肃地告诉我:“你虽然可以住在这里,但仍然是非法的。出了问题,后果自负。”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国外工作,发达国家也没少去,可从来没有碰到这样不讲人情的事情。我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位初来美国的朋友听。没想到,他竟说,你那点事算什么。他租房的那个楼管得更严,不到规定的入住时间,连钥匙都不给他。虽然他与前任房客是老友,也早已跟房东说好,可他还是不得不在旅馆里多住了几天。
这就是我那位朋友讲的“专业化”,说白了就是照章办事,不讲人情。出了问题怎么办?找律师,上法庭。让中国人碰上这种文化,不出问题才怪。ETS就是一个例子。两边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说不到一起。重人情的一方自然会对“民族”、“情感”这些问题给予更多关注,说我给你输送了那么多人才,你还这么做,你这是歧视;而另一边却咬住,说我没让你用的考题你怎么能用?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了,中美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多,可文化差异这个问题恐怕不那么容易解决。至今在许多问题上,特别是一些关键问题上,美国人不理解中国人,中国人也难理解美国人,隔阂依旧。这也许是我们该好好聊聊的一个话题。(大林)《环球时报》(2001年04月10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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