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现行移民法,将移民划分为家庭团聚移民、商业/技术移民、人道移民三个大类。
一、家庭移民类
1、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的配偶;
2、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达到退休年龄的父母(男性65岁、女性60岁)、多数子女在澳大利亚定居的父母
3、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的未婚而又依靠父母生活的子女;
4、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的未婚夫、未婚妻;
二、商业/技术移民类
1、独立技术(目前本公司主要推广之类别)
2、技术——澳大利亚赞助(申请人在澳洲有亲属担保)
3、技术——边远地区赞助(申请人在澳洲悉尼等地区之外的亲属担保)
4、雇主提名(在澳洲有提名资格的雇主担保)
5、卓越才能(有特殊才能与贡献的体育、艺术、科技人才)
6、企业家(一项或多项企业主或股东)
7、资深主管(大型企业的高级资深主管)
8、州/领地政府支持的资深主管(获得经授权之州/领地政府商业发展机构支持的一项或多项企业主或股东)
9、州/领地政府支持的资深主管(经授权之州/领地政府商业发展机构支持的大型企业的资深主管)
10、相关投资(a.投资政府公债,由七十五万澳元起;b.澳大利亚境内经营生意)
三、人道移民类
即难民移民,此类别为澳洲政府根据国际难民公约准则审核接收之人士的常设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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