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的必要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 14:21   都市消费晨报

  “难”的必要性

  尽管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较低,但报考人数却在逐年增加。据乌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负责人分析,报名人数增多主要有3个原因:一是随着法制的健全、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人才的社会需求随之增加;二是通过司法考试是获得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及律师、公证行业人员任职资格的前提条件之一;三是通过司法考试是高等院校毕业生增加就业机会的一个砝码。

  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的田文刚律师说:“通过司法考试虽不等于就业,但不通过司法考试很难让人对你的法学素养产生信任。”

  “我是1990年参加的律考。”田文刚说,司法考试以前叫律考,是说通过了就可以当律师。2002年开始,考过了司法考试的人才有资格当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当然当法官和检察官还要过

公务员考试,而律师则是拿到国家司法考试证书后才能去办律师执照。

  “事实上,与国际横向比较,中国目前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已算较高。日本和韩国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只有3%左右。在美国,其他专业获本科学历后才能修读法学,然后才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优中选优之后达到20%的通过率。”田文刚说。

  “司法考试是一项旨在选拔优秀专才的资格考试,保持较低的通过率,方能确保 ‘过关者’的较高专业素质。”律师张彤说。

  “法律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已基本得到缓解,而且总体供给量还在持续增加。今年全国报名参考人数有近30万人,与去年相比增长5.7%,即使以10%的通过率计算,法律职业新增人数预计近3万,这还不包括每年数以十万计的法律院系毕业生。在此前提下,我们需要做的是‘择优过关’。”从事法律教学工作40多年的姚文海教授说,他认为考试都是有一定难度的,而司法考试更加是精英性、选拔性的考试。(记者:徐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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