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面试公告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 18:45   人事部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人事部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举报的,举报者必须署名,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六、备案

  公示结束后,对无问题的拟录用人员,填写《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备案表》和《新录用人员情况汇总表》,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后报人事部统一办理备案手续。

  七、录用

  待人事部为拟录用人员办理完审批手续后,省国税局向被录用者发出《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并将与学校及考生签订三方协议或办理调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培训。

  八、其它事项

  (一)新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具体时间和报到时须提供的材料另行通知。

  (二)严格招录工作纪律,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录用资格的,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坚决予以辞退。

  (三)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有关信息公布网站和联系电话: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址:www.hl-n-tax.gov.cn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人:杨晓红

  联系电话:0451—53611112

  传真电话:0451-53611102

  邮件地址:hljgsrs@163.com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二月

  附件1:黑龙江省国税系统招录2008年公务员面试入闱分数线

  附件2:黑龙江省国税系统招录2008年公务员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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