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 10:47   中注协办公室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管理,监督注册会计师保持基本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精神,中注协近日发布实施《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

  《办法》明确,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按年度对与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检查。注册会计师应当就前一个年度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会员义务履行情况以及获得奖励或受到惩处的情况等提交检查材料。

  《办法》规定了对注册会计师暂缓检查和检查不予通过的情形。其中明确,注册会计师如有以下情形,即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受到刑事处罚,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等的,不予通过检查。

  《办法》进一步要求,任职资格检查结果应当予以公告。

  中注协陈毓圭秘书长表示,《办法》的发布实施,是行业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贯彻实施《注册会计师法》的重要举措。通过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对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进行监控和披露,有利于深化行业注册管理,提高行业管理信息的透明度,增进社会公众对行业的监督和了解,不断保持和提升行业的执业素质和诚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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