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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新制度注会考试经济法主观题考点预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7日 16:01   中财鹏博教育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

  1.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的决议、损益分配、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等退伙、财产继承)

  2.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可以将财产出质或转让等身份转变与债务清偿的关系) 

  第四章 公司法(注意会与证券法结合出综合题)

  1.对外投资和担保的限制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出资额,出资期限,货币资金的比例,不得以劳务出资,非货币资产出资)

  3.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方式,两者的职权区分,临时股东会的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时间通知,哪些人能提议)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义务

  5.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6.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最低资本额,出资比例和期限,发起人的认购比例等)

  7.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对外担保的审批,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的决议方式和董事会的决议方式,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8.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9.股东诉讼(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

  10.公司股票的转让的限制

  11.注意新增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和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制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章 证券法 (注意和公司法结合出综合题)

  1.增发的条件、配股的条件(10+3)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与非分离交易的)

  3.股票的上市与交易

  4.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5.内幕交易(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虚假记载民事赔偿责任;

  6.公司出具虚假财务报告出发,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处罚; 

  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

  1.破产的申请与受理(破产界限,破产申请的提出)

  2.管理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报酬,管理人的职责

  3.破产人的财产(取回权,撤销权,注意区分破产申请前6个月和1年的行为)

  4.抵消权

  5.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于其他无担保债券,哪些是共益债务)

  6.破产债权申报(有无财产担保均需要申报)

  7.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表决方式

  8.重整;和解(申请人,重整草案的表决、重整、和解的效力等)

  9.破产清算程序(别除权,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遗留事务的处理)

  10.一般保证;连带保证 

  第八章 物权法 (注意和合同法结合出综合题)

  1.物权的分类(所有权与他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2.占有的推定及无权占有人和返还请求人之间关系

  3.侵占,占有的法律保护1年,2年

  4.物权的变动(非常重要,对于不动产,哪些不动产是登记生效,哪些是法律规定外的情况;对于动产,交付生效,哪些交付采用登记对抗主义)

  5.所有权的取得原则(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遗失物转让

  6.共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处分方式,对外关系)

  7.地役权(设立、消灭、转让)不得与需役地分离,单独抵押等,地役权的效力,地役权与其他用益物权和相邻权的关系)

  8.担保物权(A、抵押,不得抵押的财产,需要登记,登记对抗,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的实现,注意与其他物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浮动抵押;B、质押,上市公司,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C、留置的效力)

  第九章 合同法(总则)

  1.要约与承诺(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要约的迟到和迟延的区别,哪些要约不得撤回)

  2.合同的履行规则(多选和综合题均容易出)

  3.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注意区别,多选和综合题)

  4.代位权和撤销权行使条件(客观题和综合题)

  5.担保的方式(1)保证,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和连带保证,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注意责任承担的区别;是否约定保证的期间等;

  6.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保证与抵押结合的问题;债权转让;

  7.合同的中止(法定的解除,法定的抵消,提存)

  8.违约责任(责任承担方式,定金和违约金不可同时适用,客观题和综合题) 

  第十章 合同法(分则)

  1.买卖合同(非常重要,标的物的交付,所有权的转移,风险责任的承担,价款支付,合同法综合题中出题老师的最爱,大家也需要关注客观题简易交货;分期付款;招标、投标)

  2.借款合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利息)

  3.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和买卖不破租赁)

  4.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合同的分包,垫资及利息,价款结算,承包人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受偿)

  5.技术合同 

  第十三章 票据法律制度(本章注意与合同法出综合题)

  1.注意时间关系;人物关系;票据本身是否有效及形式要件

  2.票据的权利(取得的限制,是否受前手的权利瑕疵,丧失与补救,权利的消灭时效)

  3.票据的抗辩(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

  4.伪造和变造(分变造前和变造后承担责任)

  5.背书(背书连续,背书不得记载事项及记载的后果,禁止背书的记载,法定禁止背书)

  6.承兑(提示承兑,承兑的效力,附条件的承兑视为拒绝承兑)

  7.保证(附条件的保证,条件无效;保证人的责任;保证的效力;保证人行使追索权)

  8.付款(银行需要尽到审查责任,仅是形式上的审查)

  9.追索权(追索的形成条件,追索权的行使,只要考综合题,这个追索是必考的)

  10.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第十四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可能性不大)

  1、专利的保护期限(20年、10年)

  2、授予专利的条件(采用的标准,不授予专利的项目)

  3、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优先权原则)

  4、专利权中止和无效

  5、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6、专利权的保护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会计频道 注会论坛 注会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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