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黑龙江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定为3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9日 11:38   新晚报

  (记者 刘治宇)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经省财政和物价部门审核,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确定为每人300元。同时,对未通过教育理论考试的申请人不得收取教育教学能力考(测)试费。

  据了解,按要求,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向考生收取的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核定为每人300元。其中:教育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每人每科80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测)试费每人140元,对未通过教育理论考试的申请人不得收取教育教学能力考(测)试费。且不得在上述收费项目之外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对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须免费颁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将按分成额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资格考试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教师资格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