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择校志愿不降分 招优比例扩到8%-10%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2日 18:30   竞报

  竞报讯(记者邓跃) 昨天市考试院开始下发今年本市《中考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今年中招“招优”比例将扩大到8%到10%,优秀生推荐比例为1比1.2。同时报考高中择校志愿的考生,录取分数不降。享受各种升学优惠的考生,需将相关学校填报在第一志愿内。

  2008年,本市初中毕业生约为9.3万人,中招总规模为10万人。其中普高计划招6.2万人,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为3.8万人。

  根据规定,今年本市所有示范高中校都要将5%到10%的招生计划用于“招优”,招优比例将按1比1.2分配到初中校。统计显示,今年示范高中招优计划为1534人,其中东城、西城、崇文、朝阳、海淀、丰台、昌平、顺义8个区的示范高中,还将首次拿出47个计划到外区“招优”。

  去年,部分学校的择校专业录取分数比普通班专业分数平均低1到2分,而今年择校专业分数线将与普通班持平。考试院同时提醒,填报择校专业的考生也要考虑家庭经济情况,一旦被录取需交纳择校费,并不得修改志愿。

  在中考志愿填报中,享受直升待遇的三好生、特长生、宏志生等考生,需将相关志愿填为第一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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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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