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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高峰)我省今年中专招生政策确定。昨日省招办再次重申,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异地中专学校,要纠正禁止外地合法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到当地进行正常招生的行为。
凡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中专。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婚否和年龄。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各县(市、区)招办将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设立报名点,应届初中毕业生既可以在所属中学集体报名,也可以在社会报名点报名。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考生可以持高中学历证明或高考准考证,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省招办对有普通中专招生资格的学校统一编制学校代码并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公布。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文化课考试时间定在2009年6月25日至26日。录取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今年录取工作原则上仍进行两次,第一次拟定在7月份,只录取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录取结果由各市(县、区)招办向社会公布;第二次拟定在10月份进行(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办理录取手续随本次进行)。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寄送考生本人。
省招办要求,从根本上杜绝部门和地方保护,纠正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读本地职业学校的做法,纠正禁止外地合法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到当地进行正常招生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强拉生源,恶性竞争,“有偿”招生,虚假宣传等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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