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享受优惠政策中考生名单昨公示
全省共有571人,总成绩等级分相同时5类考生优先录取
记者 解莹 实习生 俞健
本报讯省中招办昨日公布了首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的公示名单,全省共有571人,在总等级分相同的情况下,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优先录取,这也是我省从今年起首次取消了优惠加分政策改为在同等级分情况下优先录取。
据介绍,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总成绩等级分相同时,按如下顺序录取:第一,享受优惠政策的优先录取(省定的5项优惠政策中,考生符合多项的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7科的总星数之和(已用于奖励总成绩等级分的学科星数除外)。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则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
昨日公示的享受优惠政策考生包括革命烈士子女、驻西沙边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西南中沙办事处及省垂直管理的驻岛单位干部职工子女17人;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单项奖)或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单项奖前六名的考生10人;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6人;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240人;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298人。
即日起,该批公示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兼传真)为31690027,公示时间至2009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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