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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09年中专二次录取10月10日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8日 08:37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 我省今年普通中专的第二次集中录取时间确定了,将于10月10日~15日在登封进行。五年制和“3+2”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仍执行240分备档。

  今年我省安排普通中专招生计划22万人,与去年持平。第一次集中录取工作从7月23日开始至7月28日全部结束,参加录取的省内外学校420所,共计录取新生50639人。

  昨日,省招办表示,中专第二次集中录取定于10月10日至15日在登封市鹿鸣山庄(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进行。各招生学校须在录取期间到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领取五年制、“3+2”、小中专、大中专录取名册及五年制、“3+2”考生档案,然后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15日下午6时第二次集中录取全部结束。

  省招办要求,对第一次集中录取的五年制和“3+2”新生,招生学校不经考生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其报考类别。对新征集的学生,在第二次集中录取前不得对其作最后承诺;新生在被正式录取前,学校不得收取学费,对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乱发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第一次集中录取未完成的五年制、“3+2”以及小中专计划,继续面向全省范围使用。其中,五年制和“3+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中专和大中专实行指导性计划。

  五年制和“3+2”执行第一次集中录取时公布的全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仍为240分,征集的学生要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大中专、小中专优先录取参加高招、中招升学考试的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凭毕业证录取新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进行学历教育的省外艺术、体育类学校的文化课成绩,原则上执行我省中专考试成绩,参加我省的集中录取。

  省招办特别强调,为了保证五年制和“3+2”的招生质量,本次录取不降低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原则上也不再作出调整。(记者:张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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