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本报A2版报道了长郡双语实验中学微机派位没中,交万元“赞助”上学的新闻,受到许多家长的关注。有家长继续爆料说,湖南师大附中也收高达2万元的赞助费。
【家长爆料】 2万元赞助费换录取资格
湖南师大附中高一某学生的家长向本报反映:他的孩子今年作为择校生被湖南师大附中录取为高一新生。家长在填报该校报名表时,工作人员承诺不会多收费,但是在录取的前两天,学校以要承办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为由,打电话要求家长马上去学校交2万元以上的赞助费,如不交就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在交钱时,学校还要求与家长签署“自愿捐款协议书”,而“捐款”收据中的“付款方”却是学生家长的单位,公章则是“湖南广益实验中学财务专用章”。
11月1日,另一杨姓家长也向本报投诉,说他的孩子在湖南师大附中读高一,校方也要求他高额捐款。杨先生同样提到了他孩子在被湖南师大附中录取的前两天,接到校方要求去学校交2万元以上捐款的电话。杨先生还说,他在捐款过程中,被要求签下“自愿捐款协议书”,却不能写捐款人的真实姓名。
【记者调查】 有100个人捐款上学了
为什么家长个人交了2万元以上的捐款,而收据中“付款方”写的却是家长的单位,公章则是“湖南广益实验中学财务专用章”?就此问题,记者以家长名义联系了湖南师大附中教务处的陈主任。
“当时学校要承办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学校通过申请,省相关部门批示说可以通过单位赞助筹集资金。在财务科还有一份专门向家长解释这问题的文件。”陈主任说,“其实也有部分单位过来捐款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其单位子弟的入学问题。”至于公章为什么是“广益实验中学”,陈主任不予解释。
随后,记者与该校财务科取得联系,一女工作人员表示:她不知道有这份文件,她只知道当时一共有400多人填了报名表,后来有100个交钱过来上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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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应
招收择校生有“三限”
湖南省价格监督监察局局长何唤鸣介绍,公办示范性高中在招收高中择校生时,人数必须控制在当年招生计划数的30%以下。省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人每学期不得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学校不得超过每人每学期1800元,收取择校费后不能再另行收取学费,且不允许跨学期预收。择校生最低录取线也必须低于同层次公办高中计划录取线的10%以内。学校不得在该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费用。
220元学费却要交3600元
省地质中学:行业办学择校费通过了物价局审批
本报11月2日讯 今天上午,省地质中学初一某学生家长梁女士致电本报说:“学校规定初一学生都得交3600元,这是为什么?”
记者从省地质中学财务室主管会计杨女士处获悉,省地质中学是一所国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和其他公办学校有所不同。“我们学校以前是三年一次收取择校费11000元,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择校费分期收取,初中一期3600元,高中一期4000元。当然现在不叫择校费,叫学费。”杨女士解释。
随后,省物价局教育收费处吴女士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
■实习生 罗葛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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