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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减负 升学率不为考核学校单一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9日 19:50   新华网

  新华社杭州11月29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决定立法减轻学生负担,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不得以学科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评价或者考核学校、教师的单一标准。

  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指出,学校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寓德育于教育教

  学之中,加强爱国主义、公民意识、社会公德、民主法制、生命心理健康和日常行为规范等教育。

  而且,学校要合理科学安排学生的课业,保证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

  浙江省还规定,学校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的排名,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变相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不得组织、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否则就是违法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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