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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委发布2010年中招“六不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9日 10:36   新闻晨报

  今年中招各区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六不准”纪律,招生监察小组将重点加强对提前录取、名额分配招生、零志愿录取、择校生录取等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市教委昨天下发了“关于加强201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监察工作的意见”。

  市教委解释说,“六不准”纪律,即不准在招生报名、考试、阅卷、登分、考生信息登录和投档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准违反规定推荐和录取优秀生、特长生,以及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入学;不准接受考生\(家属\)的钱物、宴请或向考生\(家长\)许愿;不准跨越招生部门自行招收无档案材料的考生;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招收规定区域范围之外的考生;不准将捐赠、赞助与考生入学挂钩。

  另外,今年各招生学校将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录取招生方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自主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参加学业考试的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预录取学生名单应实行招生学校和市中招办两级公示。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应均衡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应事先公示,考生成绩须达到本市划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零志愿录取必须按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中考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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