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今年,本市中考生将继续使用“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卡”,考生领到“考生卡”后要妥善保管,避免损坏、丢失。
各区县中招办将为本区县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打印“考生卡”,并下发到考生手中。考生在参加统一招生加试、提前招生报名及补录报名时要向招生学校提供。
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说,考生只有向报考学校出示“考生卡”,学校才会允许考生参加加试和报名。“考生卡”只发给具有中考报考资格的考生,借考生没有“考生卡”。往年,有部分中考生领到“考生卡”后,随手乱放,等到要用时却找不到了。因此,提醒今年的中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生卡”。如不慎丢失,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向区县中招办申请补打。
此外,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要在5月19日8时30分至12时,带本人户口簿、学籍所在区县下发的“2010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卡”,到户籍区县中招办领取新的“考生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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