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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烟台7.2万名初中生参加中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4日 15:47   胶东在线-烟台日报

  昨天,烟台市教育局公布《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对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学业考试内容、录取方式等内容做了详细说明。今年,烟台初中毕业生总数约7.2万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要保持在95%以上,以此确定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今年烟台高中招生录取将继续实施特长加分政策,部分加分项目将于2011年取消。

  报名时间: 5月10日至16日

  考生在5月10日至16日报名,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考。报名手续由各县市区负责办理。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试费。特困生免缴报名费、考试费。凡符合当地接收条件并在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和外商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在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录取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

  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烟台统一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县市区不得另行组织初中生毕业考试或高中升学考试。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根据规定和个人学业情况,选报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学生自主选择报考志愿。

  6月13日 上午 语文 7:30—9:30 物理  10:00—11:30

  下午 化学 3:00—4:30

  6月14日 上午 数学 7:30--9:30 政治 10:30--11:30

  下午 英语 3:00—5:00

  考试时间: 6月13日至14日

  考试科目主要分四类:

  第一类,共七科,分别为政治(1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体育(40分),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其中政治科目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3至14日。具体为:6月13日上午:语文 7∶30—9∶30;物理 10∶00—11∶30 。下午:化学 3∶00—4∶30。6月14日上午: 数学 7∶30—9∶30;政治 10∶00—11∶30;下午 : 英语 3∶00—5∶00。体育科目的考试,由各县市区组织,在4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完成。

  第二类,包括历史、生物、信息技术、地理四科。其中历史、生物和信息技术,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地理考试放在初二年级进行。四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历史、地理、生物三科考试成绩各按50%比例折算纳入高中阶段录取总成绩,信息技术考试成绩按30%比例折算纳入高中阶段录取总成绩。信息技术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该四科考试命题由市教科院负责,考务管理及试卷批阅由县市区负责,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5日至26日。

  第三类是实验操作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三科考试满分均为20分,考试成绩计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总成绩。

  第四类,音乐、美术考核。考核一般安排在初四下学期有计划地分散进行,由县市区组织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考核合格按每科一定分数计入高中录取总成绩,每科计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具体考核办法和计入办法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招生方式:统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和择校生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统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和择校生三类,其中,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数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70%,自主招生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0%;非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统招生数不低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70%,自主招生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的“三限”政策。择校生招生应放在统招生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计划完成后,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进行。择校生招生对象为没有被各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学生。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学生,凡学校违规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

  招生必须按照统招生、自主招生、择校生的顺序依次完成。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招生,也不得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普通高中的班额不得突破每班50人。

  民办学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批准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招生班额不得突破56人。

  录取依据: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

  今年实行以基础素养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录取新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学业考试成绩为主,将学生基础素养评价等级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限定性条件。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指标不得低于统招生招生计划数的85%。

  今年,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仍是影响考生录取的重要内容。基础素养评价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的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主要包括三部分:

  (1)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记叙性、描述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

  (2)标志性成果。凡能够反映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发展状况的各项标志性成果应一一列出,作为评估结果的重要实证。

  (3)等级。原则上采用A(优秀)、B(良好)、C(合格)和D(不合格)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学生基础素养发展状况。其中A(优秀)等级的学生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数的30%左右, B(良好)等级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数的40%左右,C(合格)等级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数的30%左右。对学生判定为D(不合格)等级时应慎重把握,只有在严重违纪和有违法行为时才能给予D(不合格)等级。

  加分政策:明年取消部分加分政策

  2010年,烟台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中继续实施特长加分政策和优惠政策,对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技等特长及学科竞赛方面获优胜奖的学生,在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录取时,实施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其特长加分与享受的优惠政策不能重复计算,只记取最高项,有考生的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必须在学生所在学校公示,如无异议,方可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中加分。

  从2011年开始,音乐个人比赛、美术个人比赛、计算机等级考试、初中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不再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其特长加分与享受的优惠政策不能重复计算,只记取最高项,有考生的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必须在学生所在学校公示,如无异议,方可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中加分。(YMG记者李京兰)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中考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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