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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小学幼儿园5日起开展百日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5日 10:40   东南快报

  (记者 何珍)今起至9月15日,相对集中100天时间,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整治“百日行动”,省里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这是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

  行动分四阶段进行:今天至5月15日为部署动员阶段;5月16至6月30日为集中排查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为隐患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为验收阶段。

  行动要求,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治安案件,公安部门实行专人专办,并按“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优先侦破”的原则,选派精干力量,快侦快破。

  中小学幼儿园将纳入属地公安部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还将设立治安岗亭,并开展治安巡查。

  学生和幼儿上、放学时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校园必须要100%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

  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前重点段要100%设立警示牌提示标志,在校园周边道路还要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和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安全教育进校园、治安管理进校园、禁毒宣传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和防范监管进校园”等六进校园活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必须要100%指导、监督到位。对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要每半年组织一次以上消防监督检查,其他学校幼儿园要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学校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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