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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示范高中2010年削减“择校生”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1日 10:4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昊)日前,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要求各地逐步取消公办高中择校生。本市东城、崇文等区部分示范高中“择校生”计划的削减行动已经开始,而就在一年前,“择校生”计划还呈上升趋势。

  日前,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联合下发“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其中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30%。公办高中收取择校生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降低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直至全部取消。

  虽然目前市教委尚未发出新的缩减择校生计划的政策,但大幅减少高中择校现象的方向早在2007年就已确定。当年本市已要求各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必须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示。同时,本市“三限”标准比全国标准更严格,各校择校生招生比例不超18%,线下20分以内择校,择校费最高3万元。

  今年中招大多数示范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比例不到15%,部分示范高中“择校生”计划少于去年。例如北京二中、北京五中择校计划均比去年减少2人,景山学校甚至减少10人,五十中也减少10个择校计划。

  部分示范校负责人表示,招收“择校生”政策并非长久之计,只是为满足家长择校需求的过渡政策。从前几年的招生情况看,示范高中的“择校生计划”竞争激烈,往往择校生和统招生的中考成绩只有一两分的差距;此外按照中招规定,一旦填报了择校生志愿,录取后就得缴费报到,而不能顺延至下一个志愿的普通班,这对很多考生并不公平。

  此外,本市高中教师绩效工资方案也在制定之中,待实施绩效工资后,择校费等款项将不会影响教师收入,再加上高考升学率的压力,本市名校对招收“择校生”的热情也在逐渐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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