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近日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自2010年起,凡报考中职校的学生,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通知称,取消的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教育部同时规定,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中职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随意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名进行乱招生、乱收费;未列入教育部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
对近年来招生数量增长过快,办学条件紧张的学校,应控制其招生规模;优先保证国家和省级重点学校招生;对办学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必须严格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对招生和办学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力的学校,要从紧安排或控制招生规模,情况严重的要停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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