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菁)今年我省将发行47亿元地方债券,用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校舍安全工程等项目建设。
昨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简称《方案》)。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47亿元(未含厦门6亿元,下同),比2009年增加了21亿元,增长80.7%。债券期限分为两类,其中70%债券期限为3年,30%债券期限为5年。
这笔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以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
按照《方案》,这笔债券资金分配给省本级13.2亿元、市县33.8亿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建设领域:
27亿元用于校舍安全建设
安排27亿元用于2010年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根据规划,今年我省将重建校舍389.92万平方米,所需资金42.89亿元,目前普遍存在着资金缺口。因此27亿元中,安排省级13.2亿元,省以下13.8亿元。省以下的债券额度将按照各地所承担的建设任务并结合财力状况分配到有关市县。
10.5亿中部分建设平潭
预留10.5亿元用于2010年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政府配套可能产生的缺口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发建设。据悉,今年我省共向中央申请扩大内需项目金额61亿元,我省应配套资金56亿元。由于目前中央尚未下达投资计划,我省将预留部分债券资金用于各市县政府配套可能产生的缺口。此外,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我省将预留10.5亿元用于以上项目。
9.5亿元用于小城镇建设
在确定的21个重点小城镇(其中厦门2个)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中,我省将按照每个5000万元的标准,安排9.5亿元用于除厦门内的19个小城镇建设,主要用于城镇规划、污水垃圾处理、城镇街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厦门市的2个小城镇由厦门市政府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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