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普通高中指标生实施办法出台 佛山二中、三中名额已分配到各初中
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禅城区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昨出台,记者了解到,佛山二中、三中两所高中已经按考生比例将指标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对比去年两所高中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标生名额,汾江中学、六中、城北中学、十中、澜石中学五所学校的名额均被减少,三中初中部、四中、惠景中学、华英学校等多所学校名额增加。
据了解,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30%的普通生招生计划为指标生招生名额,即佛山市第二中学197人、佛山市第三中学269人,指标生名额按考生比例分配到禅城区内的各所初中学校,按照考生的中考[微博]成绩及志愿择优录取。
根据实施办法,各初中学校可以分配到指标生的名额为(本校报考考生数/各校报考考生总数)×该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0%,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按四舍五入取整,当总数超计划时,则比较考生人数所占比例。
对比去年两所高中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标生名额,汾江中学、六中、城北中学、十中、澜石中学等四所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均被减少,三中初中部、四中、惠景中学、华英学校等多所学校名额增加。
记者从校方了解到,学校指标生招生名额的增减,除了当年考生比例外,也和往年这些学校指标生计划录取完成情况有关,指标生完成情况较差的学生名额可能有所减少。
指标生最多降20分录取
禅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称,报考禅城区学校指标生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为本区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及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的考生;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学籍档案资料,须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在学校公示一周;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参加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此外,因不规范办学行为而被通报的初中学校,会被取消分配指标生资格。
记者还了解到,指标生的录取在其对应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分数线划定后,降20分划定该校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再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正取生择优录取;具有指标生分配名额的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没有完成的,名额自动失效。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