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规定高校自考社会助学招生须有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 10:42   大江网-信息日报

  本报南昌讯 18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规范全省公办高等学校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行为,我省日前出台规定:今后,凡未申请或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学校,不得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招生;普通本科院校和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而被教育部确定为“黄、红”牌的高校,不得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从今年起,各类高校均不能在校外办班(包括面向社会招生)。(江娟 记者:黄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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