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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自考法律专业保险法串讲重点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 15:56 自考365.COM
66、暂保单的概念、效力 保单的概念及内容1234 保单的法律性质123 67、保险凭证的概念、使用场合123 看一下 法条12 68、乘前页第一段 69-71、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一)——(九) 69、出外责任1、2、3、4、5、 最后一句 70、六上面的一段全部 71、特约条款的概念 法条19 72、标准条款的概念 73、合同解释的原则(一)(二) 74-75、合同有效的条件(简)(一)(二)123(三) 76-77、无效保险合同的概念及法律后果1、2、3、4、(简) 法条39-2 78-79投保人的义务(一)——(五) 78、法条56、57 最后一段下半部分(危险增加的后果~~) 79、保险人对因未尽义务的通知或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的扩大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 80、第一段最后一句 保险人的义务(一)(二)1、2、3、 81、保险合同的变更的概念(一)(二)(三)(看一下具体内容) 82、中间两段全部(保险合同的通知~~) 83、法定解除的条件1、2、3、4、5、6、7、(简、选) 84、中止的原因1、2、3、4、5、 87-88、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四) 91、索赔、理赔的概念 法条26 索赔、理赔的原则(一)(二)(三)(选) 93、索赔、理赔的程序(简) 96、代为求偿的概念全段 97、法条44 98、二、委付上面一小段 委付的概念 99、委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其一、其二、其三、 100、101、重发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两项义务(一)、(二) 101页最后一句 103、第一、二段全部 104、可保财产的种类(一)――(六) 不在范围的(一)――(四) 1、固定资产的确定一二三 阅读须知:开头数字为页码,其一、1、2、3、一、二、三(一)(二)等均为标题或到本句结束。了解的内容应当阅读两遍以上。请仔细对照教材核对好以后划出。 105、看一下 106、三个条件1、2、3、 除外责任1234(选) 107、记住15天的规定 108、表格上的一段(三大类) 110、二、企业财产保险赔偿的计算方法(看一下、选) 114、家庭财产的概念,可以分为两种 114-115、一般家财险的可保范围:1234 期限为1年 116、保险公司不付赔偿责任123456 117、二、下第一段全段 118、区别:(一)、(二)(三)(简、答出要点和区别) 120、 机动车合同的概念122-123、了解(二)以下的内容——10%结束 123、最后一句(其保险责任包括~~~三类) 124、车辆损失险的除外责任(1)(2) 124—125、最后一段——125页本段结束 126、第二段(例如,) 飞机保险合同的概念 127、第三段(我国的飞机保险与国外的~~) 127、机身保险的概念 最后一段最后一句 128、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概念 129、130船舶保险的概念适用范围(看看) 131、中间一段 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可概括为三大类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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