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文化产业专业考试课程与学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13:27   北京教育考试院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

必考课9门,计53学分。

2

0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3

3

00015

英语(二)

14
三选一

00016

日语(二)

00017

俄语(二)

4

04121

中国文化导论

6

5

04122

文化产业与管理

5

6

04123

外国文化导论

6

7

04124

文化经济学

5

8

04125

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

4

04126

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实践)

2

9

04127

文化市场与营销

4

04128

文化市场与营销(实践)

2

10

04133

地方文化资源开发与管理

4

选考4门课,并达到17学分以上

11

04132

影视美学

4

12

07675

媒介经营与管理

5

13

04134

文化经纪概论

4

14

04135

会展产业概论

4

15

00853

广告学(二)

4

16

04140

知识产权概论

3

17

04141

国际文化贸易概论

4

 

10151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学分

70

 

  说明:考生可不考外语,但必须从选考课中选学14学分,且不能与规定的4门选考课重复,不考外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五、考试方式

  1、实践课程由主考学校统一安排,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实践课程。其中 “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实践)”采用撰写一份3000字以上的“创意与策划书”的方式进行考核;“文化市场与营销(实践)”采用到文化公司或事业单位进行实习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不少于10天,实习结束后,由承担实习的文化企业或事业单位写出实习评语,同时由主考学校指导教师进行相关指导并签名。

  2、其它课程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3、全部课程通过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自考办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主考院校统一组织安排,经审查答辩后评定成绩。评定成绩采用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

  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的,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六、专接本的规定

  凡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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