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08年4月份自考成绩单考生可自愿领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8日 15:36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从市自考办获悉,今后办理自考考籍、申报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申报毕业等相关手续不再要求提供2008年1月考试以后获取的《成绩通知单》。领取《成绩通知单》采取自愿的原则。

  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考生可随时在网上查询和下载打印本人各期考试《成绩通知单》,也可在规定时间持IC卡准考证到考试所在区县自考办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1月、4月考试《成绩通知单》领取时间为当年6月15—17日。5月、7月、10月考试《成绩通知单》领取时间为当年12月15—17日。11月考试《成绩通知单》领取时间为翌年6月15—17日。集体报考单位考生按照集体报考单位的要求领取《成绩通知单》。应用技术教育类自学考试考生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的要求领取《成绩通知单》。

  据悉,北京市自考成绩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在规定时间通过本单位网站(www.bjeea.cn)统一向社会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自考考试成绩。成绩发布时间如有变化,将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北京考试报提前向社会公布。(记者 任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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