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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自考“房地产法”知识点汇总(多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4日 16:42   自考365.COM

  多选

  1、在我国,按照土地资源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2、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土地、房屋、行为。

  3、房地产市场的特征有:综合功能、多级市场、国家适度干预、部分限制、法定形式。

  4、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土地有偿使用原则、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5、房地产法律关系包括: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房地产法律关系客体、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之权利和义务。

  6、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国家机关、企业单位。

  7、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城市建设采取的“一书两证制”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行政管理性质的房地产关系包括不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土地和房屋的拆迁关系、征用关系、土地用途管制关系。

  9、民事(商品)性质的房地产关系,指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土地、房屋而发生的:所有关系、使用关系、转让关系、抵押关系、租赁关系。

  10、广义的《房地产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关于房地产权属的规定、关于房地产开发利用的规定、关于房地产交易的规定、关于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的规定、关于国家对房地产业及其市场实施管理的规定。

  11、在国民经济中,房地产业的支柱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于它的基础性、先导性。

  12、房地产立法体系中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包括:省会市人大、经济特区所在地人大、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

  13、我国现时所称房地产市场,是指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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