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手续于9月17日—9月19日办理,凡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须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按时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自考办办理21个专业的申请手续
1、各专业的时间安排:
9月17日 金融学专业、金融管理专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广告学专业、餐饮管理专业;
9月18日 国际贸易专业、物流管理专业、调查与分析专业、初等教育专业、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专业、建筑工程专业;
9月19日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会计专业、财税专业、经济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档案学专业、新闻学专业、商务管理专业;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办理地点:
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业务大厅(北京市海淀区志新桥向北200米路西)。
3、提交材料:
携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按“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手续的说明”带齐应交材料。
4、费用:
学位评审费100元/人。
二、申请办理北京大学法律(本科)、法律(独立本科段)、律师、计算机及应用、心理学、日语专业的学士学位手续的考生请登陆北大自考网站(www.oce.pku.edu.cn)查询。
三、北京邮电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的安排:
1、北京邮电大学所主考的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专业办理申请学士学位安排请参看北京邮电大学自考网址:zikao.buptol.com.cn/.(电话:010-82056343)
2、公安管理专业办理学士学位手续的事宜请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联系。(电话:010-83903207)
四、往期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毕业生可在本期一同办理。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