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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助学组织不登记将被取消集体报名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0日 15:30   《北京考试报》

  记者从市自考办获悉,10月8日至11月7日,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将开展第五次社会助学组织年度登记,不参加登记及已登记但未通过审核的助学组织将被取消集体报名资格。

  据了解,助学组织登记工作在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报考网(http:/zkwsbm.bjeea.cn/)上进行。网上登记分7步完成。第一步,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报考网(http:/zkwsbm.bjeea.cn/)。第二步,点击“助学组织登录”,进入助学组织登录页面。第三步,在“用户名”和“密码”后,均输入市自考办为各助学组织编发的4位助学组织代码,点击“登录”,进入“助学组织管理系统”主页。第四步,点击“助学组织信息管理”,进入助学组织登记页面。第五步,逐一点击6个备案表,分别进入6个表的录入界面,按要求录入有关信息并予以保存。第六步,点击页面下方“联系表备案”,进入联系表页面,再点击下方“修改”,然后输入本助学组织负责自学考试工作与市自考办联系人信息,并保存,联系人一般应是办公室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学生处(招生处)负责人。第七步,点击“打印”,用A4纸打印出6个备案表,并在单位落款处加盖公章。

  市自考办有关负责人提醒,新从事自考社会助学的助学组织,目前尚未取得助学组织代码的,先凭办学许可证到市自考办助学科审核,得到允许方可登记;各助学组织须统一登记,不得以分部的名义分别备案,招生地区统计项目要单独做表,内容包括专业名称、当年招生人数及地区分布。

  据悉,这已是北京教育考试院第五次对社会助学组织进行年度登记,2004年首次开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工作以来,对保障自考助学活动健康开展,健全社会助学服务和监督机制起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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