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决定对自考部分本科段专业的报考条件进行调整。
我省将汉语言文学、英语、经贸英语、英语翻译、日语、经济法学、法律、律师、营养食品与健康、工程管理、药学、中药学等十二个本科段专业的加考课程取消。凡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上述各专业。其中,药学和中药学两专业除取消加考课程外,其余报考条件仍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条件的通知》(苏教考自〔2008〕2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另外,中药学专业(本科段)加考课程取消后,专业考试计划略作调整。
从2009年12月起,各专业毕业审核工作按调整后的方案进行。考生在2009年12月前按原计划要求已经通过的加考课程,自学考试承认其课程及学分,记入毕业档案,但不能替代本专业的其他课程。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