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关于准考证有关问题。
(1)新考生必须办理全省统一准考证,考生报考不同专业只需办理一张准考证。新生准考证免费办理,准考证由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在报名点补办。
(2)考试前丢失准考证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于考试当周到市招考办开具临时证明。
8、各报名点必须严格执行报名信息校对制度,打印一式两份确认单,要求考生仔细校对报名信息,并在校对单上签字确认。
三、201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
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每年安排两次有关专业的毕业及实践环节的考核报名和考试。每年的报名时间为6月18——24日和12月18——24日。考试内容以公布的简章为准。考试时间、地点、要求以考试通知单为准。毕业考核只允许考生在报考最后一门课程的同时报考,报名时打印毕业论文封面一式三份。
本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办理报名手续,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详见《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0年下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
四、关于教师自考考生报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于今年7月下旬对所有教师助学自考课程补考一次,由山东省教育学院负责考试。有关补考事宜,我市考生请及时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联系。
五、关于几项免考规定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一):
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具有2005年以前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二):
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具有2005年以前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非计算机类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3、具有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各模块之一的。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本科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通过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中1021模块的。
(五)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有关免考政策:
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各科目之一)及以上合格证书者,除原来的免试规定外,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六)其他规定见《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鲁教考委[2008]4号)。
六、关于2010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
(一)自考考生、教师助学考生
1、办理时间:2010年5月26——28日;
2、办理地点:各区、市招考办。护理学(专、本)专业在青岛卫校办理。
(二)自考过程性考核试点专业考生
1、办理时间:2010年6月1——3日(各试点院校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2、办理地点:四方区招考办(四方区杭州路39——1号),联系电话83711365.
(三)原学历文凭考试考生转自考办理毕业考生
1、办理时间:2010年5月26——28日;
2、办理地点:市南区招考办(观海一路27号),联系电话82867969.
(四)上交材料:
1、过程性考核专业:5月28日,试点院校上报毕业生校考课档案。
2、自考:5月31日,各办证单位上交毕业生材料。
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有关工作
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的办学资质认定、注册审批、招生及经费管理、教育教学、考核评估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考核评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执行,市招考办采取定期年检与常规性抽检相结合的方法到助学单位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助学单位办学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请各助学单位认真组织好自考助学工作,促进我市自考助学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八、青岛市各区、市招考办一览表
单 位 |
电话 |
地址 |
邮编 |
市南区招考办 | 82867969 | 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 | 266071 |
市北区招考办 | 83648319 | 市北区大成路122号 | 266000 |
四方区招考办 | 83711365 | 四方区杭州路39-1号 | 266031 |
李沧区招考办 | 87890004 | 李沧区果园路27号 | 266100 |
崂山区招考办 | 88996516 | 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西塔楼530室 | 266061 |
开发区招考办 | 86883586 | 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 | 266555 |
城阳区招考办 | 87866066 | 城阳区明阳路202号 | 266109 |
胶州市招考办 | 82233855 | 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 | 266300 |
即墨市招考办 | 81726300 | 即墨市岙兰路1377号 | 266200 |
平度市招考办 | 88368332 | 平度市人民路中端 | 266700 |
胶南市招考办 | 86178635 | 胶南市珠海路89号 | 266400 |
莱西市招考办 | 88483778 | 莱西市黄海路9号 | 266600 |
九、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财税(专科)等16专业的通知
根据省考试院鲁招考[2010]33号文件规定,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现就停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1、财税(专科)
2、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
3、社会工作与管理(专科)
4、公安管理(基础科段)
5、教育管理(专科)
6、外贸英语(专科)
7、音乐教育(专科)
8、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
9、电子技术(专科)
10、中医护理学(专科)
11、卫生事业管理(专科)
12、餐饮管理(专科)
13、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
14、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
15、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调查与分析师证书(初级、中级、高级)
16、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
(二)停考安排
1、以上16个专业及资格证书自2010年11月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老考生仍可按报考简章报考。
2、2012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以后不再安排考试。
3、2013年年底前办理毕业手续,2014年起,停考专业不再办理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以上规定请各报名点和助学单位向考生广泛宣传,妥善做好各项工作。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