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1、经省(市)自治区批准,原教育部或国家教委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汉语言文学本科段。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考生可以同时报考本科段的课程,但在本科段毕业时,必须有专科段毕业证书。
2、凡取得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类高等学校(含自学考试)非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毕业文凭的、参加本专业本科段的应考者,均须加考本专业基础科段的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古代汉语三门课程。
3、年龄在40岁以上的应考者,可以申请免考本科段的外语课程,但必须加考三门选考课,并且不授予学位。
(二)法律专业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1、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5学分);
2、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法理学(7学分)、宪法学(4学分)、刑法学(7学分)、民法学(7学分)、民事诉讼法学(5学分);
3、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须加考3门选考课程,14学分。
(三)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1、凡专科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本专业必考课程为60学分,选考课程不得低于1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70学分;非政治学类专科专业毕业生必须选考行政管理学、政治学概论。
3、考生可以申请免考英语(二),但必须从选考课程中选择加考3门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免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4、考生在报考选考课时,不得重复其专科专业中已经通过的课程。
(四)英语专业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1、凡取得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类高等学校(含自学考试)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须考本科段的全部课程。
2、各类高等教育形式的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本科段,必须加考综合英语(二)、听力、口语三门课程。
(五)会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1、凡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会计学、企业财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均可直接报考会计学专业本科。
2、经济管理类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中级财务会计(8学分)、成本会计(5学分)、财务管理学(6学分)。
3、非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中级财务会计(8学分)、成本会计(5学分)、财务管理学(6学分)、管理会计(6学分)。
(六)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护理工作人员,已取得护理专科毕业证书或护理大专层次专业证书(需补足护理专科段所缺科目,不再发专科段毕业文凭),同时取得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可以参加本专业的学习、考试。
(七)护理学专业专科报考条件:
护理工作人员,已取得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可以参加本专业的学习、考试。
(八)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1、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经济管理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生产与作业管理(6学分)、市场营销学(5学分)、企业会计学(6学分)。
3、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企业管理概论(5学分)、生产与作业管理(6学分)、市场营销学(5学分)、企业会计学(6学分)。
4、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财务管理学课程(4学分)的考生,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财务管理学(6学分)。
5、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企业经营战略概论(7学分)的考生,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企业经营战略(6学分),但应加考专科段的一门专业课。
(九)公安管理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1、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必须是公安民警,边防、消防、警卫部门的武警干部,公安院校在校生(含公安院校毕业待就业人员)。凡上述范围之外人员一律不准报考。
2、具备上述条件者可直接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基础科段。
3、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和刑事侦察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4、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公安学类有关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报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须加考刑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两门课程。
5、根据全国考委“考委[1997]5号”通过规定: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
育形式非公安、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公安系统在职人员,参加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考试,必须加考本专业基础科段中的宪法学、公安管理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公安基础理论五门课程。
(十)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段报考条件:
1、工科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段)。
2、其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段),需要加考工程力学(一)、机械设计基础和电工技术基础等三门课程。
(十一)经济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1、报考本专业者,必须参加《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课程的考试,不论在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中是否学过该课程。
2、非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须加考专科段的经济法概论(财)、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财政与金融和基础会计学四门课程。
(十二)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1、档案管理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中文、汉语言文学、图书馆学、情报学、秘书学、行政管理学、历史学、党政干部专修等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两门课程。
3、其它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文书学、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档案文献编纂学、档案保护技术五门课程。
(十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1、已获得本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继续参加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自学考试。
2、已获得电工类非本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证书者,须加考电力系统基础课程。
3、已获得工科类非电工类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证书者,须加考电工原理、电机学与电力系统基础三门课程。
(十四)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1、电子类通信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电子类非通信技术专业和计算机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信号与系统(5学分)、通信技术基础(4学分)或数字通信原理(4学分);
3、理工科类非电子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须加考信号与系统(5学分)、通信技术基础(4学分)或数字通信原理(4学分)、非线性电子电路(4学分)。
(十五)邮电管理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1、管理类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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