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12月8日起网申

2012年11月28日15:13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徐 晗) 明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网上申报将于12月8日起进行,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了解到的。

  本次论文申报时间为12月8日至15日,节假日不休息。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论文申报期间,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在首页点击“自学考试”,进入页面后点击“网上业务办理”,点击“2013年上半年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申报论文的缴费时间为12月8日至18日。网上报考缴费使用易宝支付系统。申报前,考生要确保银行账户内有充足余额。申请成功的标志为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

  网上申报成功后,考生要自行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相关主考校老师提醒,论文审定表要按要求正反面打印1份,如不符合要求将无法参加论文答辩。申报成功后,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为指导考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很多主考校相关专业都会为本次申报毕业论文的考生举办相关的培训讲座。考生要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到主考高校报到或参加讲座。报到时,考生要携带准考证、本科毕业论文或专科考核的申报凭单和审定表。

  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录课程问题等)要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审定表。现场审核时间为12月16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2时30分至16时,地点在西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要交验的材料以申报凭单上所列为准。凡当期专科毕业并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自学考试毕业生现场审核时要持有“毕业申报回执单”;其他院校毕业生在现场审核时要出具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老师介绍,本科毕业论文是考生申请毕业前所要经历的一关。没有通过本科毕业论文的考生不能办理本科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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