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传利用的“孝”还是美德吗?

2016年03月07日10:38   教育专栏  作者:爱生活推荐  

  本文作者:陈年年 北京四中语文老师,从教15年。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有鱼的语文课(Chinese_class_cnn) 个人媒体转载请联系作者本人。

  时常看到什么全校学生集体给妈妈洗脚、全体企业员工给父母洗脚等所谓“孝亲”新闻,每每都觉得有人把好东西弄别扭了。

  为什么说是好东西呢?“孝”是会意字,是一个孩子扶着老人的形象,这是温情脉脉的两代人之间的连接,是两代人情感和伦理关系的连接。所以说,孝本是人类正常感情的反映,是一种美好的东西。父母生养了我,教育了我,陪伴了我,善待了我,我愿意让他们生活的自在舒适,愿意让他们生活的幸福愉悦,这是应该的。如果打小就是爷爷奶奶带大的,父母没怎么管过,当然是和爷爷奶奶亲,当然愿意让爷爷奶奶舒舒服服的,对父母可能就没那么浓烈的感情,这也是正常的。孝的基础应该是感情。当然,如果能仅从道德角度去约束自己孝顺父母,同样值得尊重。万一不幸,你碰上了特别不负责任、染有恶习的父母,依然能践行孝道,那么我依然敬重你,只是我不希望有人把你树立成“孝”的典型四处宣传。

  但洗脚那种活动,却逼迫人将主动而自然的感情流露变成了被动而生硬的表演,将家人长期相处的常态变成了临时的、短暂的感动。我一直跟学生讲感情需要用具体的形式表达,但我反对这种表演式的表达。

  我们还要思考的,是对“孝”的刻意宣传、强化。

  在封建文化里,“孝”是被特别强调的,乱世尤其如此。比如东汉末年,西晋时候,“圣朝”是要“以孝治天下”的,不孝是要被杀头的——孔融、嵇康等人都是以不孝的罪名成为政治斗争牺牲品的——其实哪来的什么“圣朝”呢?又比如民国时期大大小小的军阀,从袁世凯开始几乎都是倡导尊孔、崇儒、读经的。

  为什么?因为“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孝,从侍奉父母开始,中间阶段是效忠君王,最终是成就事业;因为“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第一》)能孝敬父母、友兄敬弟,而喜欢触犯上层统治者的人,是很少的。不喜欢触犯上层统治者却喜欢作乱的人,是没有的。这样看来,“孝”和“忠”、“顺”是紧密相连的。扬“孝”的目的是为了劝“忠”,让老百姓别捣乱,老老实实当顺民。美德会被利用,是一种悲哀,也是一种必然。孔老夫子如果知道后世的统治者如此利用忠孝,怕也只能安慰自己说,“孝”毕竟是一种美德。孔子曾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如果不把这两句看成并列关系,您会发现,以礼待臣是在前面的,是前提是基础,用忠诚侍奉君主是在后面的,是有前提有条件的。孟子也讲,“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不是那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忠”。后世的统治者可不管这些,各位臣民你们先“忠”起来再说。

  《弟子规》里也说“首孝悌”。具体说来,就是“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一类老老实实听话、不要擅作主张的模样,往狠点儿说就是要培养“顺民”。这也是鲁迅那一代知识分子非常反感传统文化的原因之一,虽然他们自己事实上不少人是孝子。跑一句题:口诵尧舜之言而身为桀纣之行的,与口中批判汤武周公而身为君子之行的,确实都值得好好审视一下。

  家庭伦理也是政治伦理,修身齐家是为了治国平天下。所谓家国一体,所谓家天下,所谓家长[微博]制,都是这种伦理的自然产物。

  根据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里的意见,儒家伦理是适应传统中国社会“差序格局”的,大家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都是由己及人,以家或家族为基础为起点,往外层层弱化。亚圣孟子所谓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往外逐层弱化的。关系越亲近,给的爱越多,关系越疏远,给的爱越少。传统乡土社会,一个村内的人大[微博]多具有血缘关系,什么张家庄、赵家屯、李村、马家店、刘巷镇、滕家河、姚家港之类的名称就可证明。乡村内部,成员相对稳定,互相熟悉,互相了解。官方提倡的“孝”道有很好的组织基础,实现起来较为容易。但这种差序格局也会带来这样的局面:

  "我常常觉得:‘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和‘大学’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时,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在条理上是相通的,不同的只是内向和外向的路线,正面和反面的说法,这是种差序的推进形式,把群己的界线弄成了相对性,也可以说是模糊两可了。这和西洋把权利和义务分得清清楚楚的社会,大异其趣。"(费孝通《乡土中国》)

  另一方面,现代社会是工业化、商业化的城市文明,打破了原有的“差序格局”。人员大规模流动,重新组合成不倚赖血缘的新型社区。同时,乡村衰败,传统乡土“熟人社会”的约束不再那么有效力。这就使传统伦理中的“孝”缺少了原有的组织基础,缺少了原有的约束力。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去承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这种办法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是无法应用的。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在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

  那陌生人组成的现代社会需要什么?目前看来只能需要适应当代社会格局的契约精神,只能更看重自由、平等、诚信、法律等要素。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重提儒家伦理的忠孝是很艰难的,因为适应这套伦理的社会基础正在慢慢消亡。

  当然,法治社会的建设也极困难。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说:“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现在看七十年前的著作,依然觉得费老目光如炬。

  前两天看到一个新闻,宜昌市夷陵区一个七岁的小女孩易苗苗,与爷爷奶奶生活,小小的年纪撑起一个家。她搭椅子在灶上做饭炒菜,帮助做家务,干农活。乖巧、懂事的她受到网友们的关注和帮扶。我想起去年央视少儿频道也做过“最美孝心少年”的评选活动。我和女儿一起看的时候,她不停地流泪,我心里也很酸楚。看到有企业对这些孩子进行捐助,内心也很感动。

  但同时,我也在想,消除贫困,减少贫富差距,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鼓励民间慈善团体的公益活动,是不是政府应该去做的事情?我们不能只停留在道德层面,对美德进行简单的宣传和褒奖。这会让人有一种感觉,做了道德宣传似乎就是“作为”了。道德宣传不是作为。这些孩子的伟大,不应该成为另一些人不作为的理由。我希望美德也不要在这个层面被利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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