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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取消户籍壁垒 外地生可免费入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 11:26   北京晨报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5项规章废止

  非京籍也可免费就近入学

  在免费和就近入学方面,非本市户口的儿童、少年将与本市户口的儿童、少年享受一样的待遇。

  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五项规章的决定》已于5月6日起施行。《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北京市绿化补偿费缴纳办法》、《<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北京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的规定》被废止。

  据了解,《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是1986年制定的,80%的规定已不符合现状。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不久前表示,该规定被废止后,本市和非本市户口的学生的区别,将通过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体现出来。在免费和就近入学方面,非本市户口将与本市户口享受一样的待遇。此外还将对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环境和入学条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同时,《决定》还废止了《北京市绿化补偿费缴纳办法》和《<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此后按照《北京市绿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地的性质和用途,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绿地性质和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按照改变的面积处取得该处土地使用权地价款3至5倍的罚款。同时规定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建设工程用地总面积30%的规定,并要求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在居住区、居住小区的显著位置进行永久公示,方便小区居民监督。(记者 王萍)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2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五项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4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郭金龙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5项规章:

  一、《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1989年12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0年2月16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

  二、《北京市绿化补偿费缴纳办法》(1990年6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号令发布,根据1998年11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二次修改)

  三、《〈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1990年6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2年5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5号令第二次修改)

  四、《北京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1994年7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发布)

  五、《北京市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的规定》(1998年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号令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新闻:北京外来人口子女将免试就近入学

  昨天,市教委发布了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正式确定了小升初和小学入学时间表。今年的政策明确提出,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与北京户籍学生一样享受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每一个外来人口子女都有学上。市教委副主任罗洁表示,本市将力争用3—5年时间使外来人口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同城待遇”。届时,除了免试就近入学外,外来人口子女还将享受参加推优、特长生、电脑派位等政策,而此前这些优待只是北京户籍孩子才能享受。

  >>政策

  免试就近入学保持稳定

  今年的小升初政策仍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县负责制定和实施。凡年满6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就近登记入学。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区县教委安排其到公办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市教委新闻发言人线联平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不宜年年改变,导致社会和群众处于焦虑状态,避免不必要的大的波动。与往年类似,寄宿学校、民办学校招生、文体科技特长生入学及共建生等入学方式仍保留在文件中。享受免试就近的学生除本市户籍学生,按照本市户口对待的8类人员子女、企事业子弟以及残疾儿童和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将包括在内。同时,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将给予照顾。

  >>程序

  外来子弟申领登记卡入学

  据统计,今年小学入学人数至少达到9.8万,小学毕业人数为10.4万人,考虑到有部分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初中入学人数会高于10.4万人。按照常规测算,每年小升初中将有3万左右的外来务工子弟。

  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与北京户籍学生一样享受免试就近入学是今年政策的一个亮点。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首先应在北京有实际居住地,取得暂住证,有户口本,确保不是“黑户”,然后向居住地政府领取外来人员子女登记入学卡,持卡申请入学。

  市教委副主任罗洁介绍,各区县政府要确保每个来京务工人员子女都有学上。由于各区县教育资源、外来人口数量不同,采取的措施也不尽相同,如西城区外来人口比较少,外来人口子女能参与公办校的电脑派位,而在一些本地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数量都比较多的区县则需要通过分步实施,逐步解决。“计划用3—5年的时间解决这个问题,同城待遇、同班学习、共同发展是我们最终的目标。”

  >>保障

  公办校须先接收划片生

  今年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学都必须承担划片就近入学的任务。各区县教委在制定本区县入学工作方案时,要为本区县内每一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划定入学范围,保证附近学生均能就近入学。各中小学校必须首先接收服务范围内的学生。

  此外,针对家长关心的电脑派位如何保证公平、透明的问题,罗洁介绍,具体操作细则由确定实施电脑派位的区县制定,如邀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等现场监督,派位结果实行公证等。

  用电子学籍限制跨区流动

  市教委要求,今年各区县、学校都要严格按照市教委公布的时间表办理跨区手续,逾期不得办理。严格控制跨区县流动,利用电子学籍加强对无序跨区流动学生入学手续的审批与监督。

  按照规定,区县招生及学籍部门不得随意批准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也不得为其建立电子学籍。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教学,严格按照40人班额标准制定计划,有条件的要开展小班化教学实验。

  市教委强调,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收取任何费用。去年底,本市已对公办学校举办的培训班进行了清理。对于与独立的社会民办培训机构合作选拔学生的公办学校,各区县也进行了清理。线联平表示,社会各界也可以向市、区两级教委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公办学校有和独立民办培训机构合作为本校提前招生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对学校法人予以严肃处理。

  ■相关链接

  北京市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4月下旬各区县教委向市教委报送经区县政府批准的本区县入学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发布。

  5月7—8日区县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15—16日文体科技传统项目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5月22—23日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文体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6月7日开始民办学校进行小学入学登记。

  6月12—13日公办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6月17—18日小学举行毕业考试。

  7月6日前区县教委将各初中校录取名单审核下发。

  7月9日开始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5日前小学完成新生数据录入工作,初中完成新生持卡入学注册。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小学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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