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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性侵小学生案”背后的制度缺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0日 15:56   人民网微博

  甘肃陇西乡村教师刘军红因涉嫌强奸、猥亵多名小学生被批捕。刘军红先后多次强奸、猥亵小学生数量多达8名,其中5名女学生被强奸,3名女学生遭猥亵,年龄最小的仅10岁,最大的也只有13岁。此前的6月15日,陇西县教体局局长孙一民被免职、副局长水养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事发地的碧岩学区校长李录林和珠帘小学校长任强被行政撤职和降级处分。(《新华网》6月19日)

  刘军红身为教师却干出这种的禽兽不如的勾当,等待他的必然是社会的唾骂和法律的严惩。我不想对刘军红的师德败坏做过多的评价,这毫无意义,因为在一个庞大的教师队伍中出现个别的败类,也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刘军红这个的个别败类,并不影响整个教师队伍的形象。值得思考的是,缘何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刘军红总能得手并未被发现?这背后是否存在一些制度的漏洞?我们怎样才能斩断伸向小学生的罪恶黑手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事实上,“教师性侵学生”并非个案,以往也发生过多次。虽然每次案件的发生,都引起社会和舆论的广泛关注,但现在看来,有关部门并没有引起真正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教师性侵学生案”的发生,一方面说明学校在教育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教师队伍的把关上,能否把一些心理扭曲者拒之门外?再比如,教育部门能否出一个规定,禁止教师擅自带学生进入自己的宿舍呢?这些都值得思考。另一方面,说明我国在反儿童性侵害教育上存在缺陷。在本案中,如果不是越来越重的心理恐怖压垮了受害女生孙婷婷最后一道心理防线,将受伤害的事实哭诉给母亲,恐怕刘军红至今仍逍遥法外。采访中,受害女生们先后表达了类似的想法,案发后“怕丢人,怕家长(微博)打,不敢跟家长说”。这说明,受害女生面对性侵行为缺乏根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她们不懂得如何自保,也没想到向家长报告。而这根源在于,我们在反儿童性侵害教育上存在缺失现象,我们没有教孩子们面对性侵害时该怎么办?

  这种教育缺失的后果无疑是严重。广东省发布女童性侵害报告显示,过去三年广东2506名女童被性侵害,其中近半在14岁以下。而且,性侵害女童者65.74%是熟人。侵害者包括邻里、朋友、同事、亲属、老师等。比如强奸案件,加害人与被害人存在主顾、客人和朋友关系的多;再如猥亵儿童案件,侵害者多是邻里、亲属、老师等。其中在不满14周岁的受害幼女中,又是在校学生居多。这份女童性侵害报告公布于众之后,无数人震惊、痛惜,甚至表示难以置信。

  事实上,国外对于儿童性启蒙和性教育的认识要比我们早很多。在日本称之为“纯洁教育”,在瑞典叫做“爱的教育”,都是从幼儿园开始就向儿童渗透性别、性差异的常识。我们应当学习国外的做法,在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教师队伍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反儿童性侵害教育,维护未成年在校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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