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长春市一中学规定,学生每天中午必须趴桌子睡觉40分钟,即使睡不着,也不能抬头,并安排老师和学生干部看着。 校方称,是为学生下午上课精神;家长(微博)称,长时间趴桌子睡觉,不利于孩子的身体健康。教育局表示,组织学生午睡应遵循自愿原则。
本报讯(记者 姜彦艳) “我觉得安排孩子们午睡是好事,可硬性要求,确实不合适!”昨天,长春市一小学六年级李姓学生的家长,看到报道后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她说,儿子每天早上5点半就起床,赶6点钟的班车,18时30分才能到家。写完作业,上床睡觉已经很晚了,午睡很有必要,“但孩子趴在桌子上睡觉太累了,常常胳膊都麻了,这不是睡觉,是遭罪!”
微博报道也引发网友热议,2000多条转发和评论中,各种声音都有,但反对硬性规定的占多数。
网友评论看法不一
@闹闹:反对反对,想要学生精神好,办法多得是。你们为什么就选这么蠢的法子,我提议,上课前学生要跳绳30下。
@懒猫:午睡是有益于身体健康,但是趴着午睡就害大于益,特别是这些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孩。
@长春一家眼镜有限公司:趴着睡觉眼球受到压迫,午睡后通常会出现暂时性的视力模糊。长时间这样,会造成眼压过高,久而久之会使眼球胀大、眼轴增长,形成高度近视,同时也容易增加青光眼的发病率。另外吃饭后马上趴着午睡会影响消化,长期压迫脸部和手臂,也会影响血液循环和神经传导。
@吴泉彬:才发现么,十几年前的小学早就这么干了
@平安是福:这些矫情的家长,你学生时期在校午休不都是这样的?你哪不健康了?
@张昱锋:自愿是自愿,可是有一些学生很不老实,会打扰他人午睡,所以学校强迫一下也应该,而且中午小睡一会下午的确很精神。
中小学安排学生午睡的不多
“学校中午还给安排睡觉啊!这个可挺不错的!”长春市民胡女士的女儿在树勋小学读书,她对学校安排午睡的规定很赞成。胡女士说,树勋小学没有这样的规定,孩子午休时,都是在操场上玩,也有孩子不愿意出来的,就在教室里,看书或者写作业。“可能也有睡觉的,但学校没有规定。”胡女士说。
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第四十五中学小学部,长春外国语学校小学部、解放大路小学、汽车区第十三小学等学校,都没有安排孩子午睡。午休从11时30分到13时,孩子们都是自由活动。
“孩子在幼儿园和学前班睡过,有床。上学还睡觉?这个从没听说过。我们上学时,也没睡过午觉啊!”一位小学一年级学生家长说。
师大附中明珠校区、吉大附中、省二实验、长春外国语学校、省实验中学几所中学中,只有省实验中学要求学生集体午睡,但完全是自愿的原则。在规定午睡的时间,想睡觉的学生可以自行休息。不想睡觉的学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看书预习或者是写作业。只要不影响他人,这段时间,就可以自由活动。
“学校没要求午睡。但这几天,他让我多给他带一件外套放在学校。中午休息时,万一睡着了,会冷。孩子每天起早贪黑地学习,中午休息一会儿,能缓解疲劳。但这么多年,从没听说,哪个学校能提供床的。要是将来,各个学校都能给午休的孩子提供床,就更好了!”师大附中明珠校区一学生家长林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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