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午托班目前还没“娘”需严格审核

2013年01月06日11:16  海峡导报    

  在关于民生类的提案中,学校、学生备受关注,昨天一天,有五六件提案瞄准了为学生提供午餐的寄托机构。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是这些机构应该如何管理、有没有执行标准。

  导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现状调查:没有营业执照 却很吃香

  “小帮手”、“童星之家”、“优佳”、“天天向上”、“小哈佛学生之家”、“漳州市红领巾”、“小太阳”、“尖鼻鼠”、“向阳花”、“奥星之家”,一段不到三百米的走廊,位于漳州实验小学后门的巷子里,就密密麻麻挤了十家“学生寄托辅导中心”。

  这些寄托辅导中心就在民主新村的旧居民楼里,走上矮矮窄窄的楼道,导报记者没有见到相应的消防配套设施。四楼的套房是“小哈佛学生之家”,七十来平方米,两房一厅外加厨房,摆满了七八张架子床,其中一间房间里摆着一台彩电。中午12时左右,吃完饭的小学生吃着棒棒糖,打闹着坐在电视前。负责人林老师告诉导报记者,“寄托按餐计算,一顿每月收350元,如果加晚餐,就是每个学生每月700元。”“除了午托,还有不少学生家长[微博]寄到晚上,我们辅导他们做完功课再接走。”林老师称。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民办“托管班”都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不具有法人资格。

  委员建议:明确主管部门 未达标坚决取缔

  漳州市民革的提案认为,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的 “托管班”随时可能 “人去楼空”,一旦孩子在托管期间出了问题,家长很难找到责任人。其次,“托管班”大多位于居民小区里,由于没有注册营业执照,更不用说卫生部门的监督了,因此,厨房、食品的卫生程度无法保障。另外,大部分民办“托管班”老师不具备合法的教师从业资格,许多家长还没意识到非专业的课业辅导对孩子的学习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该提案建议:民间开办的“托管班”需到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和注册,卫生条件、消防设施、托管规模、收费标准等需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审查,管理人员和经营场所均需配备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王少华委员也建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联合教育部门及其相关学校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并登记备案“小饭桌”的所在学校、班级及其地址、负责人、受益学生人数。

  黄志坚委员和朱江兴委员的提案建议,托管机构涉及饮食、住宿、安全、教育、收费等一系列领域的管理,非一个政府职能部门能够解决,建议地方政府明确一个主要管理部门。之后进行一次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重新办理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限期进行整顿,实在无法达到标准的坚决取缔。

  部门回应:积极研究综合治理办法

  针对多位政协委员的建议,漳州市教育局周鼎明局长称,目前,除教育局外,相关部门结合现有的政策法规,都在积极研究综合治理办法,而明确执法主体很关键。

  漳州市工商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的卢谡篁科长说,各职能部门要管理好所有的寄托机构,难度确实不小。接下来如果能将各管理部门的执行标准明确下来,对于寄托机构的管理无疑能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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