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课堂:从小告诉孩子隐私部位不能碰

2013年05月20日13:58  解放日报    

  本报记者  沈轶伦

  海南万宁近日发生的猥亵未成年少女案,引发社会关注。消息一出,让家有幼儿的家长[微博]倍感焦虑。一份来自上海市科学育儿基地的最新调查显示:在性侵、猥亵儿童事件中,约半数加害者为孩子周边的熟人。

  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杨雄指出,随着近年来性教育意识的提高,不少家长已不再“谈性色变”,而是会有意识地和孩子谈及此话题,一些中学也开展了相关教育课程。不过,多数家长会选择在儿童进入发育期后再进行性教育,认为之前的孩子太小,关于性的问题长大一些自然会明白。“事实上,针对儿童的性侵、猥亵事件多发生在儿童进入发育阶段之前。因为孩子上初中后,大多已具有自我保护意识,而发生在幼儿园和小学阶段的性侵事件更为隐蔽。由于孩子对自身是否受到侵害认知不明,因此也往往不会或不敢告诉家长。一经被发现,大多数家长也会出于种种顾虑选择息事宁人,无形中对施暴者产生纵容。”

  “在接触到的案件中,加害者是受害孩子教师、邻居、家族中亲友的发生率很高。”杨雄举例说,在一起案例中,一位智障女孩在家遭到亲戚性侵以致怀孕。而在另一起案例中,一对在沪打工的父母拜托邻居照顾4岁男童,在父母外出工作之际,邻居对该男童实施了性侵。

  中国的父母喜欢让孩子被亲友“抱抱、拍拍脑袋、搂过来亲嘴”以此显示亲热,甚至当路人对孩子亲吻搂抱时也不加制止,对孩子表现出的抵触情绪不以为然,还一味教孩子“听话”、“亲一下不要紧”。但恰恰是这些举动,可能会使幼儿不了解自身的权利边界,在父母不在场时,错将其他长辈和陌生人的性侵和猥亵行为认为是表示友爱的一种方式,错认为自己应该要“听话”因此选择不抵抗。市妇联儿童和家庭工作部部长陈建军表示,要从两三岁起就让孩子知道,自己是有隐私部位的。

  据了解,目前,在上海的幼儿园和小学中,对低龄儿童的性教育还未全面铺开。在虹口区一家幼儿园执教的沈小姐说,学校普遍对是否要对孩子进行性方面的教育未作硬性规定。但在西方幼教理念中,对这方面规定却十分明晰,对难以描述清楚的“隐私部位”表述得也更为具体,“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能让别人看,不能让别人摸”,“遇到不好的感受要说出来,即使是亲人,也可以说不”。在日本的幼教规定中,女孩从小就明白“自己身上哪些部位不可以被人碰”、“不可以和叔叔单独外出”。

  陈女士的儿子今年上幼儿园大班,她在和孩子聊天时就会有意识地告诉儿子,“不可以触摸自己和别人裤裆,谁碰就凶谁。现在妈妈和奶奶给你洗澡碰到不要紧,再大一些,妈妈奶奶也不会给你洗澡了”。陈建军也赞同这种解释方式,她建议越早和孩子进行这方面的教育,越早让孩子了解相关知识,从而了解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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