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导:儿童权益被侵犯谁来出面维权

2013年09月17日17:17  新浪教育 微博   
雷明光雷明光

  殷智贤:各位网友大家好。感谢各位关注和谐家庭基金公益大讲堂。我们今年的公益主题是中国儿童阳光成长行动。我们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儿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今天非常荣幸请到了著名律师雷明光老师。今年的公益话题我们想请雷老师从法律的方面跟各位网友分享一些理念和知识。

  我们都知道,今年有网络媒体和纸质媒体等等曝光出很多少年儿童权益遭受侵害的一些案件,类似沈阳杀婴案,等等。还有一类,可能在一些公共事件中遭受伤害,比如说由于火灾、车祸,或者说自然灾害中遭受伤害。里面有一些不完全是天灾,它里面可能有一些人为的原因。像这些孩子他们受到伤害之后,由于他们是未成年人,他们还没有独立的公民权利主张的能力,那谁应该成为他们法律权利的主张人呢?

  雷明光:这类案件如果说非常严重,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我们国家的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部门,他们出面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应当向我们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部门进行举报,报案,或者周围群众也可以报案。一旦报案以后,我们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部门认为犯罪的,由他们对被告人做出起诉,然后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对这类问题,还有民事判决,这类事情可能给孩子也造成身体、精神,或者其他财产方面的损失。这部分损失怎么维权呢?这部分损失要由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比如说他的父母,如果没有父母的话,他的其他监护人,比如爷爷、奶奶来帮他们维权。

  殷智贤:这个排序怎么样?

  雷明光:父母。如果只有一个是监护人。如果父母两个都没了,是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可以,谁做由法院指定。

  殷智贤:有可能老人年事已高,他完全没有这个概念,比如说孩子的叔叔、姑姑可以吗?

  雷明光:也可以,但是都要由法院指定,如果有纠纷的话。如果没有纠纷的话,他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也可以指定监护人。他的监护人对孩子受到伤害的部分,就是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要求被告人,即行为的加害人进行赔偿。如果说加害人他的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了,民事赔偿要附在刑事案件,叫附带刑事民事诉讼。到法院以后,监护人要附带一个民事请求。

  殷智贤:我们选一个都关注的案件,比如说南京被饿死的女童案,在这里我们注意到孩子父母双方由于吸毒的原因都进入了戒毒所,那两个孩子就处于失去监护的状态。后来就媒体披露的状态,邻居也提出过,好像向有关部门提出过这两个孩子没有得到照顾。当然后来种种原因这两个孩子被饿死了。像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父母有可能主张说,我的孩子受到了严重侵害,我提出索赔,他有这个权利吗?

  雷明光:这个个案来说父母没有权利,因为本身来讲对孩子就是伤害,他对孩子不管或者遗弃了。尽管他是吸毒人员,但是孩子这样去世了,对他来讲确定是一个伤害。如果有关部门,比如民政的救助部门,或者当地的地方的基层的政府,或者基层的组织,比如说当地的居委会,或者说村委会,或者他那个社区,确实有管理方面的问题,或者国家已经给他拨款了,给生活费了,由于发放过程中存在疏忽也存在责任的。

  殷智贤:这个蛮极端的,因为父母双方都进入戒毒所。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留守儿童缺少照顾而发生意外的,有的甚至失去生命。这种情况下,父母可能在外面打工,他不是故意不照顾孩子,爷爷奶奶可能力所不能及。孩子发生意外事件,受到伤害的话,这个存在法律上的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吗?

  雷明光:关键看谁有没有责任?前不久报道的,在哪里有三姐妹去游泳的过程中溺亡死了。孩子父母外出打工,爷爷奶奶照顾。在这个事件里我觉得他的爷爷奶奶,或者父母都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但是如果说他们游泳的鱼塘管理者或者所有者有责任的话,那么这个鱼塘比如说没有设警示标志等等,如果要承担部分责任的话,当然家长[微博]也要承担看护的责任,如果他们没有责任的话,孩子的爷爷奶奶是可以追究鱼塘的所有者或者承包者、管理者的责任。

  殷智贤:这是一类,就是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还有一类,孩子的家长存在家庭暴力,伤害孩子。谁有权利起诉这个家长,制止他对孩子的伤害行为?

  雷明光:如果说他父母双方都对他进行暴力,也有这样的。这样的话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他们发现这个问题以后,他们应该出来保护这个孩子。

  殷智贤:问题是他们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吗?

  雷明光:不能,家庭暴力严重了,构成伤害了,公安部门可能就要出现了,要作为虐待罪,追究家长的责任。具体民事部分怎么赔还没有规定。但是如果丈夫对妻子暴力的话,可以追究赔偿。但是对其他家庭成员造成伤害以后,应该说可以追究民事的赔偿责任。

  殷智贤:我们现在看到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家长殴打孩子,但是他完全没有想把孩子打死的动机,只是因为经常打,下手的时候轻重掌握不了,在某一次有可能甚至造成孩子残疾或者伤亡,这种情况下,殴打孩子的家长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雷明光:如果说把孩子打残了,打得很重,构成了伤害,或者轻伤、重伤,当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构成刑事责任,也构成虐待罪。偶尔的一次打,打的不是很伤,那就是一般的家庭暴力。如果说打成重伤或者轻伤了,造成残疾了,他就要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行为责任。如果说没有打残,但是经常打,打的孩子皮开肉绽的,如果经常的话可以按虐待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殷智贤:有些父母打孩子不是一次、两次,邻居看了,孩子也没打伤、打残,确实被打了,邻居在什么程度上有义务向有关的公安机关反映这个情况?

  雷明光:作为邻居或者一个很好的邻居的话,他有这种社会责任感、正义感的话,如果看到的话,如果这个孩子有爷爷、奶奶,父母离婚了,母亲在别的地方,可以给爷爷、奶奶、母亲这些亲属联系,对家庭暴力施暴人进行教育和劝阻,同时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报110。因为现在家庭暴力已经纳入到公安局的110报警范围了。他报警了以后,公安部门要出警,对父母进行训诫甚至拘留。

  殷智贤:谢谢雷老师。事实上,作为家长怎么样了解孩子受伤害的程度,以及怎么样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是家长的必须要履行的责任。与此同时,作为邻居或者说朋友,当你看到你的邻居或者朋友他们在对待孩子教育过程中有一些过激行为的时候,你的及时提醒甚至向有关的公安机关举报,事实上也是在保护这个孩子。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否也应该这样热心地帮助身边的人呢?我们呼吁全社会关注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以及生命安全。

谁可以出面保护孩子的合法权利?

谁可以出面保护孩子的合法权利?

媒体来源:新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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