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学生事务管理中心昨日发出通知,为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和办学行为,2013年普通高中新生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录取学校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强调,合肥市普通高中新生必须严格依据学生填报的志愿及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进行录取,“任何高中学校一律不准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也就是说,合肥市内不得再为该类学生建立高中阶段学籍。经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录取的结果才是唯一合规的。 ”
此外,2013年普高学籍建立工作正在进行,按照省市学籍管理文件要求,学生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录取学校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各中学将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安徽商报 胡霈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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