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大代表建议小学入学年龄限制放宽半年

2014年02月17日10:23  大洋网-广州日报    

  市人大[微博]代表丘育华建议小学应允许下一年2月28日前满6周岁儿童入学

  广州市两会在即,人大代表们准备的建议已“箭在弦上”,即将在两会上引发观点碰撞。代表们都关注什么?记者提前探营,发现代表建议大部分集中在民生热点上。有代表建议合理放宽广州市小学入学年龄规定,有代表重提旧城区住宅加装电梯这一话题,还有的代表建议建筑垃圾、河道淤泥等固体废弃物也应资源化利用。

  建议人

  市人大代表丘育华

  建议内容

  小学入学年龄

  限制放宽半年

  建议要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没有禁止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建议把小学入学年龄规定从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调整到下一年的2月28日前满6周岁。这样一来,将使原来因出生时间在8月31日之后而导致入学时点相隔近一年时间缩短为半年。

  当前广州市对小学入学年龄要求的规定为: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广州市人大代表丘育华认为这一规定有点卡得太严,“我建议合理调整小学入学年龄规定,这是一个体现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意识、更好保障社会公平的问题。”

  丘育华以他了解的事例来说明:有一位家长[微博],他的孩子出生在8月31日之后,就差几天不够6周岁,只好让孩子重读一年幼儿园。由此,这位家长深感困扰:一是孩子得知自己以前的同学都上小学了,自己却上不了,因此形成了自卑感;二是重新学习学过的内容,孩子产生厌学情绪;三是到来年入学时,孩子快7岁了,比同学们都大,将来升学、找工作都处于劣势,不知如何是好。

  丘育华在建议中提及,每年8月底,有不少产妇都要求住院剖宫产。这也可折射出“8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才能在当年入读小学”的规定,给人们造成的无奈。

  丘育华认为,合理调整广州市小学入学年龄规定,是有充分理据的,是与时俱进。

  首先,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这个法律规定的是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基准年龄,旨在明确政府和公民履行义务教育法律责任的最大年龄底线。

  从法律条文的逻辑结构来看,该法“法律责任”一章也并没有关于接受不满6周岁儿童入学必须追究法律责任的条款,也就是没有禁止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换一个说法,提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即便谈不上鼓励,至少也是法律所允许的。

  其次,当今孩子有很优越的成长环境,智力和自我照顾等整体能力有了很大提升,完全能够达到入学读书的要求。

  为此,丘育华建议把小学入学年龄规定从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合理调整到下一年的2月28日前满6周岁。这样将使原来因出生时间在8月31日之后而导致入学时点相隔近一年时间缩短为半年,避免了家长们的“瞎折腾”。(记者卢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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